交警总队提醒新上牌车主:1月29日起部分小型汽车号牌领取方式有变

19.02.2015  23:34

        从1月29日起,因“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升级改造,本市小型汽车号牌(指悬挂蓝色牌照的客货车,除沪C、租赁、出租、私人营运等专段号牌外)计算机自动选号(6选1)及号牌的领取方式将进行相应调整。为此,交警总队提醒各位新上牌车主,关注以下三点新的变化。
        46个选号点在同一选号资源库选号。 本市车辆管理所3个分所和外高桥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统一使用公安内网选号资源库;全市37个机动车登记服务站、5个二手车功能市场统一使用企业专网选号资源库。届时新上牌车主无论在哪个办证站点办理选号业务,在相应网络环境下从同一个选号资源库里选择号牌号码。
        待选号牌资源由100副增加到1000副。 新上牌车主使用计算机自动选号(6选1)时的待选号牌资源从原来的100副增加到1000副。公告屏显示可待选的号牌号段,市民在选号机上自助操作选号,按“开始”键后1000副待选号牌将随机滚动,按“结束”键后屏幕显示选中的6副号牌号码,市民可从中任选1副,未选取的5副返回待选库。待选号牌每被选取1副,系统将自动按序从选号资源库中补充1副。
        自主选择2种方式领取号牌。 选号资源库统一后,各车辆上牌站点将不再现场核发小型汽车号牌,新上牌车主在使用计算机自动选号(6选1)同时,自主选择以下任一方式领取号牌,一是邮政快递方式,填写快递单,3个工作日内由邮政快递上门递送;二是3个工作日后新上牌车主到选号点对应分所领取。
        此外,交警特别强调,因小型汽车号牌无法当场领取,新上牌车主在选号时务必根据需要选择是否办理临时行驶车号牌,以免影响上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