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台新规 鼓励留学人员来沪工作创业

16.02.2016  09:43

  上海近日发布《鼓励留学人员来上海工作和创业的若干规定》,拟重点引进战略产业和重点项目急需的高层次留学人员,方便其落户并享有市民同等待遇,同时设留学人员创业园区,享受高新技术开发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孵化机构的优惠政策。  

    子女入学升学有保障

  规定明确,本市工作或创业的留学人员可依照有关规定,申请办理《上海市居住证》。其中,入外籍及其他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可申请办理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上海市居住证》B证)。此外,为入外籍留学人员提供居留和出入境便利,本市建立健全市场认定人才机制,对已连续在上海工作满4年、每年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累计不少于6个月,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工资性年收入和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规定标准的入外籍留学人员,经用人单位推荐,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规定还关心留学人员后代的入学升学问题。持有效《上海市居住证》B证的留学人员子女在学龄前教育阶段、义务教育阶段、普通高中教育阶段,与本市市民享受同等待遇。在国外生活5年以上并在国内语言文字适应期(3年)内参加本市初中升高中考试的,可适当降低录取分数线。持《上海市居住证》B证的留学人员子女在本市获得高中毕业文凭的,可报考市属高校。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子女可入读本市外籍人员子女学校。

   创业园区享优惠政策

  此外,本市设立的留学人员创业园区可享受高新技术开发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孵化机构的优惠政策,并可引进和建立若干专业化风险资金或创业资金。本市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留学人员创业园区建立为留学人员提供创业资本支持和融资担保的种子资金和担保资金,为园区内企业在吸引国际创业投资和争取上市等方面创造条件。

  同时,创业园区为留学人员创办企业时在企业注册、土地使用、税务、商检、进出口代理、商务、公用事业、劳动人事等方面提供便利服务,减化手续,减少环节,并为注册在园区内的留学人员企业提供场租、资金扶持和信息服务等方面的优惠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