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院严把“三关”管控涉案财物

23.06.2015  19:02
   

  记者近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严把刑事案件涉案财物“进出、保管、能效”三道关口,将涉案财物流转全过程纳入流程监控,切实保障检察办案活动的规范有序。

  最高检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在严把刑事案件涉案财物进出关口过程中,对外,浦东新区检察院与区公安分局规定了涉案财物的收集固定程序和移送交接流程,与区法院、上级检察机关以及兄弟区县院间形成良性协作机制,同步移送、同步处理审结或移送案件的涉案财物,往来单据逐项核对、签收存档,确保涉案财物外部流转规范、有序。对内,该院明确了案管处、行装处、法警队的职责分工,规定了涉案财物登记、保管、借阅、移送、处理等流程的操作标准,对当场无法鉴定的贵重物品、大件物品、批量物品等特殊涉案财物的接收、处置流程进行了规范,确保涉案财物内部循环规范、顺畅。

  据介绍,涉案财物入库后,浦东新区检察院严把保管关,通过建立涉案财物专用库房,安装专业置物框架,添置各类储藏箱、储藏袋,将涉案财物按部门、按案件分类存放,并使房内处于恒温状态,确保涉案财物得到完好保存。每月底案管部门将对库房内留存的涉案财物进行盘点,核对台账和实际库存物品是否物单一致,以及库存物品和业务部门案件的审结情况是否存在“案结物未清”情形,并制作盘存清单在该院局域网公布,供业务部门了解和反馈情况。

  今年,该院针对案件总量较大、涉案财物数量连年大幅攀升的情况,探索开发“条形码管理系统”,以一物一码、电子记录的方式对涉案款物入库、出库。系统上线以来,库存物品的数据化已全部完成,分类统计功能也得到很好的应用,极大地提升了涉案财物管理的工作能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