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司法局与区公安分局加强力量整合 有效推进区域基层社会治理工作

21.07.2015  16:56

 

7月14日,区司法局会同区公安分局就如何整合双方力量、加强社会基层治理建设召开专题协商会。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曹新平出席会议。区司法局局长张谢定,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张喜英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区司法局局长张谢定详细介绍了长宁“1+2+3+X”区域化大调解体系现行运作情况,并就司法行政部门牵头推动形成的律师事务所与司法所、律师与居(村)委“双结对”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律师团队在参与基层社区治理工作中的专业法律优势情况作了专题介绍。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张喜英充分肯定人民调解员在配合社区民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地区稳定等工作上所取得的成效,并对如何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队伍与社区民警工作联动,协同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副区长曹新平在听取专题工作汇报后,就下阶段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资源与社会治安力量的工作联动提出要求: 一是统一工作思想,加快推进2014年市委一号课题成果在长宁落地。 区公安分局与区司法局要主动对接2014市委一号课题调研成果,深入贯彻落实市委“1+6”文件精神,主动转变工作职能,注重部门联动与工作协同,不断优化与完善现行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机制,为加强基层建设,巩固执政地位,维护地区发挥积极作用。 二是做实“双结对”工作项目,积极探索建立基层社会治理联动工作机制。 区司法局要进一步优化律师事务所与司法所,律师与居(村)委会“双结对”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律师团队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区公安分局与区司法局等职能部门要加强信息互通与紧密合作,主动探索“双结对”律师和社区民警共同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工作联动机制。 三是选好社区干部,切实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干部队伍建设。 区公安分局与区司法局要主动把握好今年居委换届选举的工作机遇,细化工作方案,配合参与居委换届选举,选好、配强社区治保干部、调解干部这两支基层社会治理工作队伍,主动加强对新上任社区治保干部与调解干部的业务指导与培训,为维护社区的和谐稳定提供专业人力支持。 四是加强业务培训,有效提高社区民警矛盾纠纷处置能力。 区公安分局治安支队要适时将社区民警纳入到区域化大调解初任培训范围,通过系统、专业的业务培训,帮助社区民警及时掌握基本调处社区矛盾纠纷知识与技巧,有效提高社区民警队伍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中的应急处置能力。 五是深化“两所”合作,有效引导第三方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公安派出所与司法所作为基层政法专业力量,要进一步加强联动与合作,互相借力,有效整合区域内专业律师团队作为第三方力量的法律优势,共同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尽快形成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和专业律师三方合力化解矛盾纠纷的综合立体治安防控网络。 六是抓好工作契机,及时总结基层社会治理实践经验。 区公安分局与区司法局要以此次贯彻落实市委“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调研成果为契机,积极探索社区共治、自治建设中的经验与做法,尽快形成符合长宁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特点的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模式,为深化2014市委一号课题成果内涵提供实践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