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教委解读本市人户分离居住地入学政策细则
上海网2月10日消息:上海市教委近日在《2015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指出,2015年本市全面试行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上海市教委基教处有关负责人近日对此进行详细解读。
据介绍,根据上海市实有人口综合服务与管理的有关规定,本市从2009年起,试行义务教育阶段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2014年试点工作进一步扩大,在浦东等8个区县内全面试点、在黄浦等9个区县部分街镇试点开展。在此基础上,2015年试点工作将扩大到上海17个区县所有街镇,全面推进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这一举措主要是为了进一步完善教育配套服务,解决少部分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子女就近入学的需求问题。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地登记入学具体办法如下:一是将进入小学的适龄儿童,如选择在居住地登记入学的,家长必须在4月11日本市开展入学信息登记之前,到居住地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居住地登记手续并领取回执,然后在孩子就读的幼儿园或各区县指定地点进行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在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可选择让孩子在居住地就读的意愿,一旦确定不可更改。二是小学五年级毕业生,如选择在居住地登记入学的,家长必须在4月30日之前,到居住地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居住地登记手续并领取回执,并在孩子就读学校填写《回户籍地(居住地)就读申请表》,一旦确定不可更改。
示例1
小明(化名)今年即将进入小学读书,他家户籍在本市A区,而实际居住在本市B区,小明妈妈选择让孩子在居住地B区就近入学。于是,小明妈妈在4月11日入学信息登记之前,到居住地B区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了居住地登记手续并领取回执,然后在孩子就读的幼儿园办理入学信息登记。
登记时,小明妈妈确定了在居住地B区就读的意愿,一旦确定不得更改。之后,B区教育局相关部门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如小明居住地对口的小学登记入学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按照“就近对口入学”的原则,小明可以进入该校就读;如登记入学人数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则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再统筹安排“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将统筹安排小明进入B区其他公办小学就读。
假如小明妈妈想让小明报民办小学,可以在4月25日-4月27日,凭小明的证件号码和入学信息登记时所获取的初始密码登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http://www.shrxbm.cn)进行网上报名。当输入信息正确时,系统自动跳转到入学信息登记时所确定的B区,进入民办小学志愿填报流程,小明可填报B区民办小学或者本市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小学共2个志愿。如小明未被民办小学录取,仍由B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其进入B区相应的公办小学就读。
示例2
小红(化名)是一名小学5年级学生,今年即将毕业进入初中学习。她就读的小学在户籍地A区,而实际居住在B区。小红的爸爸既可以选择让孩子在户籍地A区就读初中,也可以选择让孩子在居住地B区就读初中。
如果小红爸爸选择让孩子在户籍地A区就读初中,学校将统一办理对口公办初中的入学手续。如果选择到居住地B区就读初中,小红的爸爸必须在4月30日之前到居住地B区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了居住地登记手续并领取回执。然后,向小红就读的小学提出回居住地B区就读的申请,学校请小红爸爸填写了《回户籍地(居住地)申请表》,一旦确认后不得更改。
A区教育局相关部门将小红的《回户籍地(居住地)申请表》以及就读材料转到B区,如小红居住地对口的初中登记入学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按照“就近对口入学”的原则,小红可以进入该校就读;如登记入学人数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则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再统筹安排小红这样“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进入B区其他公办初中就读。
假如小红爸爸要想让小红报民办初中,可提前办理回居住地登记手续并领取回执。然后于4月28日-4月30日登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http://www.shrxbm.cn)进行网上报名。小红爸爸输入孩子的证件号码、姓名、学籍号以及自己的手机号码,获取手机验证码后,方可进入民办初中志愿填报流程。先选择在居住地B区报名(注意:选择的区必须与《回户籍(居住地)申请表》上的相一致),然后系统自动跳转到所选定的B区,填报民办初中志愿。小红可填报B区民办初中或者本市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初中共3个志愿。如小红未被民办初中录取,仍由B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小红进入B区相应的公办初中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