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奶掺盐杀婴案伯母被判20年 妯娌纷争致婴儿死亡

30.10.2014  17:58

  震惊社会的盐奶杀婴案,台北地院10月28日改依伤害致死罪,重判缃缃大伯母邹雅婷(左)有期徒刑20年,但在押的邹雅婷未出庭聆判。(台湾《中国时报》资料照片)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湾首例奶粉掺盐“杀人”案,台北法院未依检方起诉的杀人罪判决,在于合议庭认定邹雅婷和女婴及生母都无深仇大恨,没有杀害女婴的动机。且邹姓女子4次掺盐,前3次缃缃因此送医,都能痊愈,因此邹姓女子的目的并非为了杀害女婴。

  “刑法”杀人罪,可判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伤害致死罪,则可判无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另依“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规定,须加重一半刑度。法界人士说,邹雅婷判到“满贯”的20年徒刑,可说和现行不判死刑或无期徒刑的杀人罪刑度相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