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继续推进"就近入学" 防止学区房房价被炒作

13.02.2015  09:22

  2015年,上海市户籍所有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都可在居住地登记入学;每名适龄学生只能报考2所民办小学或者3所民办初中。上海市教委不久前公布了《2015年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实施意见》,重申将继续推行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为原则,规范招生行为、优化教育服务、促进教育公平。

  对此,有舆论认为,上海的这项举措会有可能进一步推升“学区房热”——只要购房,即便不迁入户籍,也可在居住地入学。这样的担心,是很正常的,但是也必须意识到,居民有自由购房的权利,按居住地就近入学,而不是一定强调按户籍入学,是为了给居民便利,而不是人为制造入学的麻烦。

  推进就近入学,前提是必须保障公民合法权利,而不是为防止“择校热”以及按学区划片对口入学后的“择学区热”,结果却限制了公民的合法权利。最近一段时间,有的省市正在酝酿出台政策,限制购房入住甚至迁进户籍的居民子女不得就近入学。这是一种不好的迹象。为了治理“择校热”或者“择学区热”而采取限制公民合法权利的做法很难长久,必须针对造成“择校热”、“择学区热”的根源——各校、各学区之间存在较大质量差异,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

  必须看到,上海为防止对“学区房”的炒作,也鼓励各区县参照静安区已经试点经验,即一个门牌号、一个居住户,五年内只接收一名学生入学。这一做法,有现实合理性,因为从道理上讲,一个居住户每年都有新生在学区内入学,不合常理;如果有二胎、二孩等情况,也能够向居住地教育部门说明清楚。这种做法,防止有人买房入学之后,马上转手卖房,即使要卖,其发挥学区房的价值也要到5年之后了。

  当然,这也只能局部打击炒学区房(避免学区房密集转手),因为有的学区房购买者,就是把5年上学作为一个“投资周期”的,买房入学并自住,等孩子上完小学之后再卖房,如果“择校热”还存在,房价定会飙升,这就既完成学业,又炒了房产,一举两得。

  因此从长远看,还是要把缩小学校办学质量、弥补办学条件差异作为解决问题的根本之策。上海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方面,已走在全国前列,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过程中,主要发挥市级财政对义务教育进行统筹的作用,起到明显的效果,大幅缩小了各区县的生均预算差距。希望能继续强化市级财政统筹的力度,按照相同的标准,投入建设各区县的义务教育学校,这样,可从源头上治理“择校热”,也能更好地保障公民的平等受教育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