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部长:要稳步推进农垦土地资源资产化和资本化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就农垦改革发展有关问题接受了记者采访。他表示,推进农垦改革发展,必须在土地上做文章,管理好、保护好、利用好农垦国有土地,稳步推进农垦土地资源资产化和资本化。
韩长赋指出,农垦改革兼具国有企业和农业农村改革的双重特性,必须按照统筹兼顾、标本兼治、上下联动、点面结合的原则稳步推进。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在发展上要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核心,在改革上要以推进农场企业化、垦区集团化改革为主线。要始终坚持以农为本,着力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确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放大国有资本功能,严防国有资源资产流失。要努力把农垦建设成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国家队、中国特色新型农业现代化的示范区、农业对外合作的排头兵、安边固疆的稳定器。他强调,农垦必须坚定不移推进市场化改革,促进劳动力、资产、土地等资源要素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要严格管理、有效保护和充分利用农垦国有土地,稳步推进土地资产化和资本化改革进程,积极探索盘活农垦土地资源的有效途径。
韩长赋表示,农垦是特殊的企业,不仅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适用于农垦,而且各项惠农政策、民生政策也要覆盖农垦。《意见》明确,各地在依法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及公共服务体系等规划时,要将农垦纳入其中并同步组织实施。各级财政要根据农垦管理体制和改革发展需要,稳步加大资金投入,将农垦全面纳入国家强农惠农富农和改善民生政策覆盖范围。
他强调,农垦改革要稳步推进农垦土地资源资产化和资本化。土地是农垦最重要的生产资料,推进农垦改革发展,必须在土地上做文章,管理好、保护好、利用好农垦国有土地。推进农垦土地资源资产化和资本化,是深化农场企业化、垦区集团化改革的重要途径,对做强做优做大农垦经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具有重要意义。《意见》明确规定,省级以上政府批准实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等农垦企业,其使用的原生产经营性国有划拨建设用地和农用地,经批准可以采取作价出资(入股)、授权经营方式处置。同时,《意见》提出有序开展农垦国有农用地使用权抵押、担保试点。这是农垦改革创新的亮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