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大探索实施学部制改革 完善内部治理体系
整合资源探索成立学部 推动管理重心向学部下移
为避免二级实体学院设置过多过细导致学科、人力资源、课程设置等资源分散,学校加强顶层设计,在优势学科领域推进了多模式的学部制改革。学校根据地学领域一级学科较多的特点,成立了非实体的地球科学学部,下设地理科学学院、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生态与环境科学学院、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整合教育有关学科,成立了实体的教育学部,下设27个教学科研单位;整合学校商学院、金融与统计学院、公共管理系、国际航运物流研究院,成立了实体的经济与管理学部。学部成立后,学校加大了人、财、物方面放权力度,推动管理重心向下转移。
加强体制机制建设 增强学部自我发展能力
为了避免陷入“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循环,各学部获得自主权后,探索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体制机制,逐渐增强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能力。一是完善组织架构。三个学部都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了相应组织架构,为学部承接好、用好学校下放的权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比如教育学部成立了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完善了工作机制,较好地履行了学部专任教师正高职务评审以及副高职务复议评审职责。地学部也成立学位评定委员会,具体承接了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下放的学位评定、研究生导师资格审批、学位点的调整等职能。二是增强自我规划发展能力。根据学校的统一部署,各学部凝聚师生智慧,加强沟通协调,编制了一级学科建设规划和“十三五”规划,明确了未来发展的目标、任务和举措,特别是将相关科研基地和平台的建设纳入了统一规划。三是建立自我约束机制。为了正确行使好各项权力,防止权力的滥用,各学部探索建立了规章制度体系,完善了组织运行机制。比如:在人事制度方面,教育学部制定了《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办法》,地球科学学部人事聘评等相关制度;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制定实施《教育学部廉政风险防控方案》《教育学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等。
推进校级管理方式改革 增强对学部的宏观管理能力
学校加大了校级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力度,努力实现角色由“保姆”向宏观管理者和服务者的转变。一是按照“整合相近职能、避免职责交叉”的原则进行机构重组,逐步实施校部机构的“大部制”改革。整合学生工作相关部门,成立学生工作部和学生工作党委,加强学生工作的顶层设计,着力构建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大思政”工作格局。整合原发展规划办公室和学科建设与规划办公室相关职能,成立了发展规划部,加强对重大改革发展事项的顶层设计、统筹协调和评估考核。二是推进向学术组织“分权”,落实“教授治学”。学校组建了第七届学术委员会,下设五个专门委员会,形成了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组织体系,明确了各级各类学术组织的功能定位,完善了学术组织运行机制。学术组织通过履行决策、审议、评定、咨询等重要职权,对学部、院系发展给予了有效指导。
完善评价体系 加强对学部的考核与激励
学校在推进权力下放,提升对学部发展的统筹服务能力的同时,积极探索科学评价学部发展绩效的办法,于2015年探索开展了针对所有教学科研实体单位的考核,努力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一是研制了详细的考核指标体系,涵盖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办学成效,可据此对其工作状况、发展水平、发展潜力做出综合性判断。二是优化了考核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包括全体校领导、校学术委员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工会代表、校友代表等。三是完善了考核流程,包括单位自评、民主测评、数据统计、汇报评议、综合评定五个环节,最终考核结果由考核委员会在现场评议会上做出。四是加强了考核结果的使用,对考核评估优秀的单位进行了奖励。此外,学校还逐步引入第三方评估,探索全球同行评估办法,借鉴国际通用评价标准。这些举措对学部发展起到了有效的激励和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