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征集对《公交车辆节油驾驶操作指南》等8项本市地方标准意见的函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交通委、市建设管理委:
《公交车辆节油驾驶操作指南》、《再生砂粉应用技术规程 第1部分:导则和分类》、《再生砂粉应用技术规程第2部分:掺再生粉的预拌混凝土》、《再生砂粉应用技术规程 第3部分:掺再生砂的干混普通砂浆》、《反射隔热涂料组合脱硫石膏轻集料砂浆保温系统应用技术规程》、《烧结砖单位产品综合能源消耗限额》、《预拌砂浆单位产品综合能源消耗限额》和《有机热载体锅炉经济运行管理要求》等8项上海市地方标准已经专家评审,即将发布。此8项标准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交通委和市质量技监局提出,由上海市公共交通行业协会、上海国砼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上海市资源综合利用协会、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等单位主要起草。此8项标准的实施,将对提高本市相关生产企业的节能、用能水平起到重要作用,有利于促进相关企业的合理利用能源、降本增效,淘汰落后工艺,对资源的综合利用、节约能源等提供技术措施和方法,为本市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提供依据。
此8项标准制定过程中,编制单位根据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有关规定,在立项前后以及起草具体标准时,征集并吸收采纳了相关修改意见和建议。鉴于此8项标准涉及较多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等,为在标准正式批准发布前进一步明确和完善相关要求,不断提高标准实施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和协调性,决定再次征求意见。请贵委于2015年3月10日(周二)前以书面形式反馈意见,逾期不返回,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倪旦红联系电话:54262334 传真:54263632
附件:1.《公交车辆节油驾驶操作指南》
2.《再生砂粉应用技术规程第1部分:导则和分类》
3.《再生砂粉应用技术规程 第2部分:掺再生粉的预拌混凝土》
4.《再生砂粉应用技术规程 第3部分:掺再生砂的干混普通砂浆》
5.《反射隔热涂料组合脱硫石膏轻集料砂浆保温系统应用技术规程》
6.《烧结砖单位产品综合能源消耗限额》
7.《预拌砂浆单位产品综合能源消耗限额》
8.《有机热载体锅炉经济运行管理要求》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