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总工会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召开
9月1日,市总工会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邀请市委办公厅副主任李晨昊就“社会治理创新”作专题辅导报告。他详细介绍了上海近年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经验和做法。市总工会党组书记、主席莫负春认真聆听学习并指出,群团组织本身就是国家治理、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会是多元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工会参与社会治理创新,既是党的要求,也是职工的期待,更是工会的职责,工会要在社会治理创新过程当中,走出新天地,创出新成绩。
莫负春指出,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意义。中央提出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的意义,是符合社会发展变化的客观需要;符合管理向治理转变的需要;符合社会主义治理方向的需要。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工会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价值,工会具有主体的代表性,代表和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利益;具有法治的权威性,面对不同的利益主体和利益纠争,工会具有依法组织、依法履职、依法维权的权威性;具有广泛的平台性,要通过发挥“大家庭、大学校、大舞台”作用,在职工、企业、社会和政府之间,搭建起良性互动的平台,以此参与社会治理。
他要求,各级工会要在社会治理创新中发挥独特作用,要善于主动融入,在大格局中,辨识自己的角色、找到自己的位置、明确自己的职责,改变单打独斗、一招致胜的工作格局,形成现代立体作战体系;要善于发挥优势,聚焦劳动关系协调,从维护职工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切入,以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助推社会治理;要善于依靠职工,鼓励职工依法自治,实现职工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和自我发展;要善于统筹协调,坚持工会法律援助、企业民主管理、政府劳动法律监督相结合,切实维护职工权益;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强化法制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维护职工权益,实现职工利益;要善于学习借鉴,探索工会网格化管理,借助信息化的优势,运用社会化的力量,依托区域服务资源,构建起党政服务职工、社会服务职工、企业服务职工、工会服务职工的大平台。
编辑:贡小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