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幼儿园园长丈夫性侵2岁女童被判6年徒刑

10.05.2015  14:22

  去年5月7日,网民“平顶山两岁小草莓”发微博称,其两岁多的女儿(以下称“小草莓”)长期遭受平顶山一幼儿园园长丈夫性侵,导致女儿处女膜破裂,多处器官受损,此事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昨日,平顶山中院对此案作出二审判决,裁定维持一审以被告人王延枝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赔偿受害人各项损失共计17484.53元裁决。

  今年2月13日,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人王延枝有期徒刑4年6个月。“小草莓”的母亲田女士随后向平顶山新华区检察院提起抗诉申请书。

  今年3月20日,平顶山市新华区法院对此案进行再审后,判决被告人王延枝有期徒刑6年,同时判处被告人王延枝赔偿17484.53元。

  宣判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康某某、被告人王延枝、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杨某某均提出上诉。平顶山市中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定罪准确、量刑及附带民事判决部分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依法维持一审判决。

   新闻延伸

   幼女防狼手册

   遭遇性侵,幼女怎么办?

  面对怪叔叔:背心裤衩覆盖的地方,不许碰!

  孩子必须要知道,接触抚摸,要分好的和不好的。如果有人对幼女有以下列举的行为,肯定是有恶意的:

  【第1种】大人带你到隐蔽地方,让脱衣服裤子;

  【第2种】大人抚摸你的胸部、下身,或让你摸他的敏感部位;

  【第3种】和你谈论敏感部位,或一起看有裸露镜头的电影、视频;

  【第4种】大人用他身体某部位(生殖器、嘴)接触你的身体任何部位;

   遇到上述情况,孩子你该怎么办?10条建议:

  【第1条】路上要结伴而行,不要到四周没人的地方去;

  【第2条】不要轻易接受陌生人或者他人的饮料和食品;

  【第3条】任何人提出的性接触行为,都必须断然拒绝;

  【第4条】牢记陌生人或熟人都可能是性侵害的加害人;

  【第5条】对于不当或不舒服的身体接触,要勇敢说不;

  【第6条】牢记父母电话及报警电话110;

  【第7条】只要离开父母,一定要告诉父母返回时间,和谁一起,联系方式等;

  【第8条】遭遇袭击的时候,尽可能大声呼救,制造动静,给对方施加心理压力;一旦脱身,及时向警察或者路人求助;

  【第9条】学习几招简单而实用的应对招式,重在威慑:遭遇危险的时候,冷静对付,利用肘,膝盖,脚跟、手等部位,趁其不备,用力攻击色狼的薄弱部位,比如裆部、面部等;搏斗后尽可能不要清理,以方便警方采集证据;

  【第10条】如果遭到侮辱或强暴,不要隐瞒,一定要及时报警,避免再次受到伤害,要勇于保护自己的权利。

   幼女遭性侵,家长怎么办?

   性教育盲区:“孩子太小了,跟她说她也不懂。

  除了关注孩子身体健康、心情和学习进步之外,更要重视孩子的安全应急知识及防范意识的教育,那是一种人生智慧,也是做父母的一份责任。

   防止性侵首先要让孩子知道什么是“性侵

  很多专家都赞同“防止性侵首先要让孩子知道什么是‘性侵’”的观点:“一定要让小孩子知道,自己是有隐私部位的。

  很多家长对此表示迷惑,不知道如何让孩子理解“隐私部位”。这里分享一些简单的方法,例如告诉小朋友,游泳时泳衣遮盖住的部位,就是不能让人随便摸随便看的地方;遇到不好的感受要说出来,即使是亲人,也可以说不。

   家长平时应当提高警惕,不让女儿处于“脱管状态

  一、10岁以下这一年龄段的幼女防范意识尚未构建,父母应当提高警惕,不让女儿处于“脱管状态”。女儿外出玩耍时,要尽量陪同或将女儿置于视线范围内。

  二、15岁-20岁花季时期的少女,家长要注意监督、提醒,培养女儿自我保护意识,适当帮助其对交往的朋友进行“过滤”,防止交友不慎。与此同时,少女自身应提高警惕,晚上尽量不外出,不喝酒,避免因贪玩而酿成大错。

   自己女儿遭遇性侵,作为家长您该如何做?

  1、保存证据;2、报警;3、安抚孩子;4、在司法过程中保护好孩子。

  其中,特别要展开说明的是:当性侵害事件发生后,为了避免对受害人的二次伤害,家长有义务告诉受害孩子,这不是他(她)的错;尊重并保护受害孩子的隐私权,做好保密工作;了解事实真相,鼓励受害孩子说出真话,并给予支持和安全感;安排受害孩子去医院检查,并接受心理辅导,保存好受害证据。

  这种时候,家长应该为其灌输新时代女性先进思维,有必要的话去医院做一个处女膜修复手术,让她每天都开开心心。经常带她去游乐场、公园等地方散心,短时间内不能让她看电视(现在的电视强奸精通和相关的新闻报道太多了,还有一些血腥暴力的电视,不要让她接触,免得引起共鸣。)。对她和平常正常女孩子一样对待,不要让她觉得被嫌弃或者不公平。久而久之,就会遗忘,淡化。必要时候买一些防身用品给她(比如尖叫报警器、防狼喷雾),让她觉得有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