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2日市政府新闻发布会问答实录
1、上海电视台:我关心就业方面的问题,刚刚赵局长提到上海在帮助青年人就业方面有启航计划,这个计划有什么措施?下一步在帮助青年人就业方面还会有哪些新的政策出台?
张得志(市就业促进中心主任):的确,青年就业问题是我们工作的重点,也是下一步工作的难点、热点所在。我来介绍一下启航计划的措施和成效。
一是关于“启航”计划的具体措施。“启航”计划是本市为解决青年就业的瓶颈问题,加大长期失业青年就业帮扶力度,于2012年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启动实施的一个专项计划。
启航计划的具体措施很多,可归纳为“五个一”的专项举措,包括:建设一个长期失业青年信息库、建立一支“启航”导师队伍、探索一套适合青年人的职业指导模式、帮助制定落实一份针对性的就业计划书,以及开展一系列专项活动。
近年来,本市始终将青年作为就业重点群体,在实施“启航”计划的同时,本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政策的针对性,配套制定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性政策举措,力求精准施策。
针对青年“动手能力弱”的问题,实施青年职业见习计划,提升青年的岗位实践能力和职场适应能力,近几年每年参加见习的青年人数在2万人左右,见习后半年内就业率保持在65%以上。针对“求职难度大”的问题,出台了针对困难高校毕业生的求职创业补贴政策,又将长期失业青年纳入就业援助政策扶持范围。针对“就业渠道窄”的问题,出台了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费补贴政策和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费补贴政策,引导大学生到岗位需求量大的小微企业就业,或通过形式更为丰富的灵活就业方式实现就业。
在鼓励青年创业方面,针对“融资难”的问题,出台了创业担保贷款和利息补贴政策,为缺乏资金、融资困难的青年提供贷款支持。针对“成本高”的问题,出台了青年大学生初创期社会保险费补贴、创业场地房租补贴和个体经营税收优惠等政策。针对“能力弱”的问题,探索构建了“能力测评+创业培训+创业见习”相结合的创业者能力提升体系。
在推进技能培训方面,为了适应产业发展需求,制定符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培训目录,依托职业院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组织青年广泛开展社会化补贴培训。为了提升学生实践能力,实施“校企合作”、“双证融通”项目,强化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为了增强岗位胜任能力,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为了推进技能队伍建设,依托大企业建设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广泛开展紧密贴近企业岗位实际要求的技能培训。
二是关于启航计划取得的成效。“启航”计划实施的成效体现在数据和机制两个方面,一是从青年就业状况数据上来看,2011年本市登记失业青年人数为7.87万人,2016年下降到了5.34万人,减少了32%;登记失业人员中的青年占比也下降了近7个百分点。就业困难的失业青年认定后3个月内100%解决,零就业家庭成员一个月内至少帮助一人实现就业,整体上实现了“动态为零”。 二是从促进青年就业机制上看,覆盖全市、各方参与、各级联动的促进青年就业长效机制有效确立,各项举措深入推进,青年就业环境得到了有效改善。需要指出的是,青年就业状况的好转是显性的成效,机制的建立是更深层次、更具久远意义的成效。
可以说,本市在新世纪前后开展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过程中,建立了对4050人员的就业扶持体系,但对青年人就业的关注不多、探索较少、办法也不多。近几年来,启航计划的实施有效弥补了这一公共就业服务的短板。在“启航”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本市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结合实际,探索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服务模式和服务品牌,如浦东新区的‘青年职业导航班’、徐汇区的‘青年乐业起点’、普陀区的‘启航就业训练营’、杨浦等区的“青年就业训练工厂”等,基层青年就业服务手段进一步丰富,就业服务能力有效提升。
最后,虽然青年启航计划达到了一定的成效,但我们服务青年的政策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措施需要进一步的加强。赵局在讲话中已经透露,本市今年上半年将从体制建设方面全面梳理完善各项促进青年就业的各项举措。前些年有些区进行了探索,有些在市里进行了试点,也有些全国其他地方工作中的好的方式方法。今年要全面梳理,从体制建设和实体建设方面进行探索。我们有决心和信心,把青年就业工作做得更好。谢谢!
2、东方网:关于看病难和看病贵的问题一直是市民关注的热点和焦点,近几年来上海在完善医疗保险、减轻患者负担方面主要有哪些举措呢?
郑树忠(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谢谢这位媒体朋友的提问。确实看病难、看病贵一直是本市居民最关心的热点和焦点问题。近年来,上海医疗保险在这方面努力破解难题,减轻患者负担,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进展。
一方面是优化制度,夯实医保的基础性保障作用。
近年来,本市按照扩大覆盖面、提高公平性的原则,不断完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体系。一是将外来从业人员纳入职工医保,本市外来从业人员的医保缴费和待遇实现与面上人员接轨。二是实现基本医保制度城乡统筹。从2016年1月1日起,本市整合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实现了城乡居民医保统一管理、筹资、待遇、经办,覆盖城镇居民和农村农民336万人。三是推动“镇保”人群纳入职工医保,进一步提高被征地人员的医保待遇。四是实施高龄老人医疗护理计划,促进医养结合。2013年起在职工医保框架下试点高龄老人医疗护理计划,通过将居家医疗护理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缓解参保老人的居家护理难题,减轻其护理费用负担。
另一方面是多策并施,着力减轻参保群众就医负担。其中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是稳步提高职工医保报销待遇。2012-2016年,本市先后多次提高职工医保的最高支付限额,从28万元已提高至42万,超过部分仍可报销80%;同时,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维持不变,减轻参保人员自负医疗费用的负担。
二是进一步提高居民医保报销待遇。2014年,本市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在原有基础上又提高了5个百分点,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水平从原来的70%左右提高到75%左右。同时,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对个人负担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再报销55%。
三是稳步推进医药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实施带量采购,已实施9个品种的带量采购,平均降幅60%以上,确保患者得益。同时,通过集中采购,试行将国家谈判药品和部分肿瘤分子靶向药物纳入医保结算,切实减轻大病重病群众药费负担。
四是取消药品加成,理顺诊疗项目价格。为提高参保人员获得感,本市医保总体上将调价项目全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确保参保人员负担基本不增加。
五是建立医保“慢性病长处方”、“延伸处方”。结合家庭医生制度,对与家庭医生签约的参保人员,从延长处方周期和增加药物品种等方面入手,极大方便了参保病人就医配药。
六是试行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购买商业医疗保险。自愿使用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购买上海医保账户住院自费医疗保险和重大疾病保险两款专属产品。这一政策更好地发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医疗保障作用,减轻参保职工自费医疗费负担。
七是加大医保监管力度,维护参保人员利益。会同卫生部门共同做好联合投诉电话接听受理工作,将监管对象由医疗机构延伸至医疗服务行为。
3、财新杂志:我有两个关于镇保的问题,4月1日镇保马上和职保合并了,合并后职保居民以后的待遇标准会提高。2016年对职保的财政补贴就已经提高了,现在又要继续提高标准,是不是意味着近几年的财政补贴都会是这样的水平?第二个是关于职保和镇保合并实施细则问题,根据2017年的预算镇保养老保险的节余是负的,是不是把镇保的钱打进了城保的帐户呢?
赵祝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昨天媒体上已经发布了相关消息,具体的政策比较复杂,会后可以提供具体材料。
费予清(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昨天市政府已经公布镇保相关文件,大体的政策框架已基本明朗。事实上,镇保制度条件的总体方向是尽可能由目前享受镇保的人朝职工社保方向转,让更多的镇保参保人员纳入职保。
目前在制度转移的档口实现了待遇平移,直接把目前镇保享受待遇的水平直接纳入到职保,但进入职保后,将按照职保的养老金调整的办法实施,也就是,说今年要按职保的养老金增加办法来增加养老金。从这个方面来说,一定有利于镇保原参保人员待遇的提高。4月1日实施以后,镇保人员可以直接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将在很大程度上减轻镇保人员的相关负担。
4、文汇报:想请您介绍一下申报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的具体情况,如何在这一过程中提高技能人才的专业技能?
张得志:这项工作是我们今年工作的重点,要做好也离不开社会的广泛参与。
近年来,上海职业培训工作紧密围绕“服务促进劳动者就业”、“服务产业转型升级”两大任务,大力弘扬“工匠精神”,着力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积极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积极营造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氛围。
最近,经中央批准,我国正式申办2021年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并决定上海为承办城市。中国申办世界技能大赛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决定上海为承办城市,是党和国家交给上海的重任,是对上海的充分信任与支持,也是上海展示城市形象、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重大机遇,是上海提升技能人才培养水平、营造有利于技能人才成长成才社会氛围的重要举措。
目前,各项申办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下一步,将按照时间节点努力做好相关申办工作,重点是打好三大战役,一是做好今年4月世界技能组织考察评估接待工作;二是举办今年6月中国国际技能大赛和国际技能研讨会;三是参加今年10月世界技能组织大会世赛申办大会,做好现场陈述相关工作,全力以赴做好第46届世赛申办工作,争取申办成功。当然,通过申办大赛的最终目的,还是希望扩大中国的影响,扩大技能人才的影响,在全社会营造尊重技能、提升技能,推进更加高质量的就业。感谢媒体的支持。
赵祝平:我补充一下,10月份我们将在阿布扎比和瑞士的巴塞尔进行友好对决。
5、劳动报:我想问一下五年来本市各项社会保障待遇的提高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有哪些制度化的考虑?还有一个问题,每年4月1日最低工资都有所提升,想问一下,今年的最低工资是不是会涨?涨多少?能不能透露一下,给职工吃一颗定心丸。
费予清:有关社保待遇提高的问题,我觉得社会还是普遍关注的。
近年来,本市稳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障待遇,切实减轻了市民的负担,增强了获得感。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完善养老金调整机制。2011年,本市完善了企业养老金计发办法,平稳实现了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过渡。建立制度化调整机制。近年来,本市每年1月起调整各类养老金待遇,其中企业养老金、“镇保”养老金、城乡居保(原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分别从2012年末的2341元、982元、370元增加到2016年末的3558元、1549元、750元,增幅分别达到52%、58%和103%。特别是“职保”养老金调整方面,已经逐步形成了“普加+特加”的养老金调整机制。2016年,机关事业和企业统一纳入养老金增长机制。
二是减轻居民就医负担。2012年,本市调整了职工医保门急诊支付办法,改为按年龄分档,缩小待遇差距,优化了个人账户使用办法。近年来,本市还多次提高医保最高支付限额,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从2012年的28万元提高到2016年的42万元。同时,进一步提高了居民医保门急诊和住院报销比例。2017年1月起,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比例从50%提高到55%。此外,初步形成了医保药品招标采购机制,探索了大包装、简包装招标采购,对部分医保药品开展了带量采购试点,并配合医改,建立医保慢性病长处方与家庭医生慢病管理相结合的长效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了定点医院自费药品器材管理。
三是提高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待遇。近年来,本市每年4月调整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等民生保障待遇,形成了比较固定的调整机制。其中失业保险金三挡标准从2012年的755元、810元、860元提高到2016年的1415元、1470元、1520元;从业妇女生育保险人均待遇水平从2012年的24742元提高到2016年的34189元。工伤保险金从2012年的3.5万元提高到2016年的4.5万元。近年来,本市还先后实施了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工伤保险“预防、补偿、康复”功能基本齐备。此外,2015年7月,本市出台了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2013年1月,本市按照国家规定调整了本市女职工的产假期限,将生育女职工的产假期限从90天延长到98天。2016年7月,调整了生育生活津贴计发办法,提高了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将生育的女职工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从2004年的3000元提高到3600元,进一步减轻了女职工的医疗负担,提高了生育妇女获得感。
刚才记者提到了最低工资标准的问题,目前正在研究当中,可以肯定的是一定会有所提高。
赵祝平:最低工资的事情经人社系统牵头,工商企联、工会等部门参与,会继续调整。调整会考虑到总体经济的形势,企业的承受能力,职工群众的持续获得感。我们会在4月1日正式发布,谢谢记者朋友的关心。
6、上海电台:刚才提到上海已经实施了高龄老人的医疗护理计划,今年还推出了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这些试点制度的成效如何呢?
郑树忠:为积极应对由于本市人口老龄化带来的老年护理服务资源不足的突出矛盾,探索建立符合本市实际的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保障老年人的长期照料护理需求,自2013年起,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市人社局(市医保办)牵头开展本市高龄老人医疗护理计划试点,结合本市实际,整合老年护理服务资源,依托基本医保制度,对本市高龄城保老人、经评估因疾病或生理功能衰退达到相应护理需求等级的,提供居家医疗护理服务。2013年7月,在浦东、杨浦、闵行等3个区6个街镇开展了高龄老人医疗护理计划试点。2016年1月,试点范围扩大至全市所有区县。
经过3年多来的试点,试点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一是制定医保支付标准和范围;二是建立评估、护理两支队伍及相应的培训体系;三是确立老年护理需求评估标准作为保险基金支付的“守门人”;四是理顺从受理到服务的一整套操作流程;五是夯实住院护理与居家护理的转介机制,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老年医疗护理服务资源;六是开发老年护理服务机构第三方综合责任险。
随着试点工作的持续推进,目前高龄老人医疗护理计划试点的区域已推广至全市各区,共102个街镇;享受服务对象的年龄要求也由80岁逐步降低为70岁;为进一步鼓励居家护理,居家医疗护理服务的自负比例从20%降低至10%;还增加了不同评估等级的居家医疗护理服务时间。
在高龄老人医疗护理计划试点的基础上,为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民生诉求,根据市政府工作要求,从2015年12月起,市人社局(市医保办)参与开展本市长期护理保险总体框架研究。2016年6月,国家人社部办公厅正式印发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16〕80号),明确本市作为全国开展长护险试点城市之一。在深入研究、多方听取意见的基础上,《上海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办法》正式印发。自2017年1月1日起,在徐汇、普陀、金山三个区启动了先行试点。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是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战略举措,是实现共享发展改革成果的重大民生工程,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制度安排。建立长期护理保险,有利于保障失能人员基本生活权益,提升他们体面和有尊严的生活质量,弘扬中国传统文化美德;有利于增进人民福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和拓展护理从业人员就业渠道。这项制度力争在今年年底、明年年初在全市正式实施。
7、解放日报:想请问一下原来上海社会保险制度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具体给市民带来了哪些实惠呢?另外想请您介绍一下,上海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推进情况怎么样了?
费予清:总体而言,本市社会保险制度的调整和完善,是按照“城乡统筹、体系健全、水平适度、管理领先”的要求,逐步形成与国家制度相衔接的本市社会保险制度体系。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要求,从本市实际出发,依法维护参保人员权益,在广泛听取社会各方意见的基础上,逐步调整和完善了社会保险的相关政策和制度,主要涉及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外来从业人员逐步纳入职工社会保险。2011年7月起,调整了本市综保制度,即城镇户籍的外来从业人员应当参加“职保”五险,农村户籍外来从业人员参加“职保”采取过渡办法。2015年4月,完成了外来从业人员从“综保”到“职保”的“五年三险、基数过渡”(简称“综转职”)。2016年4月,本市将外来从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参保范围,同时医疗保险也与面上全面接轨,从而实现了外来从业人员与本市户籍职工参保办法一致。
二是被征地人员纳入相应基本社会保险制度。2012年底,本市调整了被征地人员再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政策,实现了被征地人员与普通职工缴费办法的统一。2017年2月22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停止执行小城镇社会保险制度的决定》。镇保制度停止执行后,镇保参保人员将纳入国家基本社会保险制度。目前,我们正会同市有关部门和各区政府,积极开展政策调整和相关实施准备工作。新政策将于2017年4月1日正式实施。
三是实现城乡户籍职工一体化参保。2013年5月,完善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办法,将本市农村户籍灵活就业人员也纳入参保范围。2014年4月,完成了郊区企业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从“镇保”到“职保”的“三年五险、费率过渡”(简称“镇转职”),涉及人数约61.7万人。2015年4月,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中的本市户籍从业人员可参照灵活就业人员办法集体参加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并统一了城乡户籍职工参加失业保险办法。
四是整合建立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制度。2014年5月起,本市将“新农保”和“城居保”合并实施,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2015年10月,出台了《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从2016年1月起将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合并实施,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
五是推进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2015年7月,本市在全国率先启动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 “基本保险+职业年金”的制度模式,实行了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实账积累,实现了机关事业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并轨。
总的来说,通过五年的调整,我们实现了与国家制度框架的接轨,把所有的制度归并为国家规定的两个制度,职工社会保险和城乡居保。在接轨的同时,也提高了各类人群的保障待遇和水平,从社会保险制度上基本实现了城乡一体化。
徐威: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提问环节就到这里,各位记者如果有进一步的采访要求,可以和市人社局或新闻办联系。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