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口区财政局制订2016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计划

11.04.2016  14:15
  为深入贯彻《预算法》,全面推进本区2016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根据市财政局下发的《关于印发<2016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沪财绩〔2016〕2号)的要求,区财政局拟定了虹口区2016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计划。根据国家与市财政局规定对预算的管理覆盖率及信息公开的要求,年内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目标申报全覆盖。各预算部门(单位)预算项目的绩效跟踪的资金不低于本部门(单位)本级财政项目支出的50%;绩效评价的资金总量不低于本部门(单位)本级财政项目支出的30%。同时,逐步在部门预算中公开部门和单位预算绩效目标,在部门决算中公开主要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推进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全部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向社会公开,完善绩效评价结果在财政预决算等材料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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