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本市政府会计知识竞赛的通知

28.08.2018  12:18
各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各区财政局:   为加强政府会计制度的学习宣传工作,促进本市行政事业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准确理解新制度,检验提升培训学习成效,为新制度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特组织开展2018年本市政府会计知识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本市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以及相关会计管理工作人员。    二、竞赛内容   竞赛内容为《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政府会计准则第2号―投资》、《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政府会计准则第4号―无形资产》、《政府会计准则第5号―公共基础设施》、《政府会计准则第6号―政府储备物资》、《〈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及其新旧衔接规定。    三、竞赛规则   比赛采用三轮制。   (一)第一轮为网络竞赛。8月底9月初,由各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和各区财政局组织部门(地区)所属会计人员和会计管理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以个人报名方式登录市财政局网站参赛。各参赛人员须在网上直接答题。各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应按本部门会计人员数的70%以上组织参赛,其中规模较小、会计人员较少的部门(单位),至少组织2名会计人员参赛;各区参赛人数应参照以上比例执行。   (二)第二轮为选拔赛。9月底,各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各区财政局独立组队参赛,每队至少3人。比赛形式为现场笔试,各参赛队员在规定时间内书面完成答卷。   (三)第三轮为决赛。10月底,第二轮选拔赛排名前五的参赛队参加决赛。比赛形式为现场竞答。   上述比赛的具体时间、地点、竞赛规则以及相关要求等将另行通知。    四、奖项设置   (一)网络竞赛:按比赛成绩高低排序,前100名为个人优胜者。   (二)选拔赛:按比赛成绩高低排序个人前10名和团队前5名为优胜者。在计算个人成绩的同时,以各队选手分数合计计算参赛队成绩;参赛队人数超过3人的,按前三名计算参赛队成绩。   (三)决赛:按参赛队比赛成绩高低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2个。   上述个人参赛优胜者以及团队优胜者参赛人员获奖信息将在上海财政网上公布,并记入会计人员诚信库;同时,在本市优秀会计人才、本市会计高级(后备)人才选拔过程中,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录取。对比赛组织工作表现突出的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区财政局,将颁发本次竞赛组织奖。    五、实施要求   各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各区财政局要以此次竞赛活动为契机,广泛宣传和组织动员广大会计人员和会计管理工作人员参赛,积极开展宣传培训,通过层层选拔等方式推荐优秀会计人员和会计管理工作人员报名参赛,确保参赛的覆盖面和竞赛质量。通过培训学习和竞赛活动,进一步增强会计人员权责发生制理念,熟悉和掌握新制度的各项规定,提高职业判断能力和综合素质,逐步实现从“核算型”会计向“管理型”会计的转变,进而进一步提升部门(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

  

  联系人:市财政局会计处 林菊红   54679568*17042               高天惠 54679568*17045   

上海市财政局

2018年8月23日
贯彻实施新府会计制度,提高政府会计信息质量
  新政府会计制度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财政局
长宁区财政全力保障“封闭式管理”经费
  战疫时刻,长宁区财政全力保障“封闭式管理”经费。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