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委、市农委联合发布2016年本市季节性暂停活禽交易通知

22.12.2015  17:53

为保护公众健康和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按照《上海市活禽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根据对禽流感等疫病疫情的预测和预警以及对季节性发病规律的评估,市商务委、市农委联合发布通知,规定2016年2月8日至4月30日期间全市实行季节性暂停活禽交易。

暂停交易期间,本市定点活禽批发市场和定点活禽零售交易点将禁止活禽交易,外省市活禽除运至本市活禽屠宰场进行集中宰杀外,不得直接进入本市交易。

暂停交易期间,定点活禽批发市场或者定点活禽零售交易点仍进行活禽交易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市场经营管理者处以罚款。对市场外占用道路、流动设摊的无照经营活禽行为,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和活禽等,并处以罚款。

 

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违反通知规定的非法活禽交易行为,可以拨打相关举报电话。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12315,市城市行政管理执法局  52901111/63166666,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2331,市农业委员会  1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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