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区召开2016年律师工作会议

08.07.2016  18:08

为深入贯彻全国和上海市律师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落实本区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制度,更好地发挥律师队伍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平安松江、法治松江建设中的重要作用,7月6日上午,松江区召开2016年律师工作会议。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益弟出席会议并讲话。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彭琼林主持会议。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秘书长、综治办主任,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国安分局分管领导,各街镇党(工)委分管稳定副书记,区司法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各司法所所长,区律工委全体委员、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和党支部书记、部分律师代表及村(居)委员会主任代表共140余人参加会议。

张益弟指出,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律师工作的紧迫感与责任感。首先,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是适应全面依法治国新形势的客观需要。律师制度是法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有30次提到“律师”,全国和上海市律师工作会议的相继召开,充分说明了党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对律师工作的高度重视。区政法机关、各镇街道和政府相关部门要充分提高认识,重视律师队伍的建设和作用的发挥。其次,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是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客观需要。本区“十三五”发展蓝图已经明确,G60上海松江科创走廊建设全面启动,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建设务实推进,迫切需要加强对重点、新兴业务领域的律师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专业分工,增强法律服务能力。必须把律师队伍建设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推进,抓住切入点,找准着力点,借势借力推进松江律师队伍再上新台阶。最后,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是适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的客观需要。律师的服务触角深入到社会的深层,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引导群众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和有利条件,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与现有法律服务资源短缺之间的矛盾突出,要求我们以问题为导向,积极适应人民群众新期待,采取务实、管用、创新的措施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扩大律师行业的社会认知度和认可度。

张益弟要求,要转变观念、明确要求,切实做好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一是要着力改变思想观念,司法人员和律师都承担着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使命。政法机关要真正把律师作为同行来对待,而不能把律师放在对立面。二是要着力构建新型关系,司法人员与律师要建立“彼此尊重、平等相待,互相支持、互相监督,正当交往、良性互动”的关系,会议下发的《关于建立律师工作联系机制的意见》为深化律师行业与区各政法部门沟通交流、形成良性互动的法律职业共同体创造了条件。三是要抓好相关规定的落实,区政法各部门要坚决执行好《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实施办法》、《关于建立律师工作联系机制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要创造条件为律师办案提供良好的服务设施、工作环境,方便律师办理事务,要进一步畅通律师投诉、申诉、控告等渠道,及时查处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违法行为。

张益弟强调,要政治引领、忠于职责,坚持律师队伍发展的正确方向。一要加强政治引领,自觉拥护宪法确立的根本政治制度。要坚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区司法局党委和区律师党委要发挥政治思想教育作用;律师在执业中要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敏锐的政治鉴别力,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二要忠于职业操守,树立律师队伍良好形象。要以“遵守宪法法律、忠于事实真相、严守执业纪律、坚持谨言慎行”的四条执业底线为指引,努力培育律师行业精神;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行业监管和行政执法力度;区律工委要加强引导教育,努力使律师坚定法治信仰,提升法律素养,切实做到依法诚信公正执业。三要增强服务能力,彰显律师队伍职能作用。要组织引领广大律师把服务发展作为重要任务,围绕我区开展新型城镇化试点、推进科创开发、深化企业改革、创新社会治理、维护和谐稳定等工作,主动履行职能,深化法律服务,实现律师价值。

张益弟提出,要深入基层,服务群众,扎实推进全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自2015年12月启动以来,起步较好、走势很稳,已为全区301个村居委员会,配备法律顾问115名。各街镇要将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加强依法办事、依法维权、依法调处矛盾等方面,法律顾问可以发挥很大的作用;各村居要注重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作用,特别是遇有重大事项、重大决定、签订重要协议、重大矛盾调处、发生突发应急事件时,注重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增强依法办事的意识、能力与水平;区司法局要根据村居工作的特点与要求,制定好考核的相关办法,配合各街镇对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会上,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秘书长、综治办主任杨宗贵传达了上海市律师工作会议精神;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惠军部署了“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上海市律师协会松江区工作委员会主任傅伟军回顾总结了2015年律师工作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区检察院、泗泾镇、上海金南强律师事务所作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