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财政局做好2018年度部门预算批复工作

22.02.2018  11:02
  徐汇区财政局做好2018年度部门预算批复工作。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加强支出约束。强调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和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进一步加大支出约束力度,督促各单位严格按照已批复的预算执行,原则上不得申请和办理追加预算。同时,严格执行本区公务卡制度,凡纳入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公务支出项目,按规定使用公务卡。   二是加快执行进度,从严控制支出。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进度,科学编制用款计划,提高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均衡性、有效性;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当年执行数不得超过当年预算批复数,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费、会议费等支出标准,加大经费节俭力度。   三是明确公开要求,深化信息公开。按照市、区有关要求,除涉密单位和信息外,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单位应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20日内,主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按规定格式公开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预算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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