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7年度本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通知
15.11.2017 15:57
本文来源: 财政局
有关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16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75%部分)预算指标的通知》(财农〔2015〕196号)、《财政部关于拨付2016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的通知》(财农〔2016〕143号)和《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财农〔2016〕154号),以及市农委、财政局、民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通知》(沪农委〔2017〕250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现将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中央专款共15,014.12万元分配下达(如表):
安置区 | 资金量(万元) | 对应指标 |
崇明区 | 2,126 | 财农〔2016〕154号 |
金山区 | 1,469 | 财农〔2016〕154号 |
685 | 财农〔2015〕196号 | |
奉贤区 | 1,542 | 财农〔2016〕154号 |
浦东新区 | 1,396 | 财农〔2016〕154号 |
青浦区 | 1,357 | 财农〔2016〕154号 |
2,613 | 财农〔2015〕196号 | |
松江区 | 1,318 | 财农〔2016〕143号 |
1,500.12 | 财农〔2015〕196号 | |
嘉定区 | 93 | 财农〔2016〕154号 |
915 | 财农〔2016〕143号 | |
合计 | 15,01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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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资金纳入2017年市与区财力结算,请列支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82202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并采取切实措施,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抓紧分配使用。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2017年11月3日
本文来源: 财政局
15.11.2017 15:57
关于下达2017年度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嘉定区财政局:
根据《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财政局
关于做好2017年度年终对账关账和2018年经费预拨工作的通知
市级预算单位:
为做好2017年度年终关财政局
关于印发《上海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农委、财政局、民政局:
根据水利部关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