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上海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开始受理
东方网记者李佳敏11月2日报道:记者从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上海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受理工作现已开始,将于12月25日结束。参保人员按照年度缴费,享受2017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2016年本市实现了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广大参保人员特别是农村居民获得了切实的保障和实惠。为了确保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可持续发展,本市对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政策作了适当调整:
一是继续加大政府投入力度,提高了城乡居民医保的总体筹资标准,各级财政投入增长约14个百分点。同时,充分考虑居民的承受能力,个人缴费标准适当提高。为确保农村居民应保尽保,各区政府及村集体经济继续对农村居民个人缴费给予适当补贴。
二是继续对困难人群参保进行帮扶补助,对城乡居民中的低保对象、重残人员以及高龄老人等,政府相关部门继续对他们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减免。
在开展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登记参保受理工作之际,上海市医保部门希望符合条件的居民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办理登记参保手续,逾期参保将设置3个月等待期,等待期满后方可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有关参保登记和缴费的办理地点、办理流程,可以拨打医保服务热线962218咨询,或登陆医保网站www.shyb.gov.cn查询。
2017年度本市城乡居民医保相关政策问答
1、问:2017年城乡居民的医保待遇是什么?
答:2017年居民医保待遇与2016年一致。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的具体待遇标准可以拨打医保服务热线962218咨询,或登陆医保网站www.shyb.gov.cn查询
2、问: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如何调整?
答:为了保证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可持续发展,2017年在政府财政继续对城乡居民医保加大投入力度的同时,充分考虑居民的承受能力,对个人缴费标准作适当提高,具体为:
70周岁以上人员,筹资标准每人每年4300元,其中个人缴费370元;
60-69岁人员,筹资标准每人每年4300元,其中个人缴费535元;
19-59岁人员,筹资标准每人每年2900元,其中个人缴费720元;
中小学生和婴幼儿,筹资标准每人每年1100元,其中个人缴费110元。本市各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高职高专学生以及非在职研究生的个人缴费标准按照中小学生标准执行。
3、问:2017年度本市困难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补助政策有何变化?
答:2017年,本市继续对困难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帮扶补助。政府对城乡低保家庭成员等的个人缴费部分继续予以补助。
4、问:2017年度本市城乡居民医保的登记缴费期如何设置?
答:2017年,本市城乡居民医保的登记缴费期从2016年10月日开始,12月25日结束,希望符合条件的居民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办理登记参保手续,逾期参保有3个月等待期,等待期满后方可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