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千人计划”有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06.08.2014 17:38
本文来源: 东华大学
2014年国家“千人计划”开始申报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各学院(部、中心)按照“千人计划”申报工作的总体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特别要注重通过“青年千人计划”大力引进具有较大成长潜力的青年人才。
2、申报人应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不得弄虚作假,填写前请认真阅读有关《填写说明》,各学院单位要严格把关。
二、申报条件
1、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含人文社科项目)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平台
(1)申报人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55岁;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国际知名企业或金融机构担任正教授或相当职务;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以及经济金融、管理等领域的研究工作,具有世界一流的研究水平,近5年在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或获得国际重要科技奖项或掌握重要实验技能、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
(2)人文社科项目申报单位为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重点引进知识产权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关系、外交学、心理学等专业的急需紧缺人才。申报人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在国外一流大学或研究机构、文化艺术单位具有教授级(或相当于)职务;为国际同行所公认,具有较广泛的国际学术影响力。
(3)申报人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一年内。引进后应全职在国内工作不少于3年。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4)申报人在年龄、学历、职务、职称等方面需破格的,请说明理由。
2、创新人才短期项目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平台
(1)申报人须系国家科技、产业发展和学科建设急需、紧缺领域的领军人才或学术带头人,并符合创新人才长期项目第(1)条有关要求。
(2)申报人在国内工作单位固定,有明确的工作目标任务,能做出实质性贡献。
(3)申报人已与用人单位签订至少连续3年、每年在国内工作不少于2个月的正式工作合同,并明确合同期内工作成果知识产权的归属。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3、“青年千人计划”项目
(1)申报人属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在海外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并有3年以上海外科研工作经历;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的,应在海外从事教学或研究工作5年以上;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是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2)申报人引进后应全职回国工作。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一年内。
(3)对博士在读期间已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应届毕业生,或其他有突出成绩的申报人,可以突破年龄、任职年限等限制,破格引进。计算年龄和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8月31日。
4、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
申报人应为自然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领域国际顶尖专家,引进后全职在国内工作至少5年,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兹奖等国际大奖获得者;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在世界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任职的国际著名学者;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顶尖人才。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申报材料单独报送。
5.文化艺术人才项目
申报主体为国有文化单位、艺术院校。试点期间引进规模控制在30人以内。从事研究工作的申报人,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55岁;从事舞台艺术和创意设计的申报人,可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要求。申报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一年内。申报长期项目的,引进后应全职在国内工作不少于3年;申报短期项目的,要求在国内连续工作至少3年,每年不少于2个月。申报人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申报人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际著名艺术团体担任艺术总监、首席指挥、乐队首席或声部首席、歌剧舞剧主演、舞蹈指导、高级舞美设计师、高级舞台技师等重要职务,或在国际知名艺术院校担任教授职务3年以上,其业务水平受到业内专家的肯定。
(2)在国际知名文化机构、企业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近5年来策划、组织、推广过国际性文化项目或具有较大国际影响的文化活动。
(3)在国际著名高校、科研机构、文化机构担任高级研究职务,从事文物保护、图书馆学、舞台艺术等专业的研究应用,取得了较大成就,在领域内有较高知名度。
(4)在国际大型文化企业担任高级文化创意设计职务,或业内知名创意设计大师,其作品顺应时代要求,创意独特,影响广泛,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申报材料
1、每位申报人须提交申报书、附件、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等电子版、纸质材料1份(申报书和附件的纸质材料加装封面后合并装订,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另附)。
2、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按照以下顺序排列,并制作目录,合并成一个pdf文件)
(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协议复印件;
(4)在海外任职的证明材料;
(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6)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
(7)奖励证书复印件;
(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除此之外,“青年千人计划”项目申报人的附件还应包括3封国外同行专家的推荐信。文化艺术人才项目,还应提供相关影像资料。
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和具体材料可登陆千人计划网站(http://www.1000plan.org/)下载。
四、材料提交时间
各学院(部、中心)若有符合条件的推荐人选,于2014年8月15日(周五)前先向人才办报送名单,2014年8月25日(周一)前将申报书的电子版发至[email protected],人才办将组织专家遴选,确定正式申报人选。
联系人:陆未谷
联系电话:67792348 18017905829
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4年8月5日
部分附件材料可到人才办网站下载
http://web.dhu.edu.cn/s/137/t/747/5d/46/info89414.htm
本文来源: 东华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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