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助非法团伙炸山取石牟利 破坏210亩土地
连绵几公里的两侧山体被挖,到处都是被炸碎的石头。
空场中间停着一台挖掘机和一台碎石机,旁边堆放着多堆被粉碎的砂石。
为牟取私利,一团伙勾结当地村干部,打着旅游开发名义,在长达10年的时间里,大肆对北京市怀柔区东黄粱村二道沟进行非法炸山采石,获利千余万。近日,记者从北京市公安局获悉,今年3月6日,北京警方一举将这个涉嫌非法侵占农用地的犯罪团伙打掉,刑事拘留7名嫌疑人。此外,记者回访现场发现,被毁坏的山体长达两公里让人触目惊心,严重破坏了当地生态环境,威胁周边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案情
非法采石团伙炸山10年村干部作假帮出具证明
今年年初,北京警方接群众举报称,怀柔区东黄粱村长期存在一伙以旅游开发为名,大肆侵占农用地,私自炸山采矿,并从中牟取暴利的犯罪团伙。接到举报后,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立即会同怀柔分局刑侦支队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
经侦查员调查发现,这是一个以男子石某为首的7人非法采挖砂石团伙。自2005年以来,石某等人依托北京一旅游开发公司,在怀柔区东黄粱村以旅游开发为名,侵占农用地,私自炸山采石,并将石料加工后出售给周边混凝土搅拌站从中牟取暴利。据了解,炸下的山石粉碎之后,大部分被用作修路的路基。
3月6日,警方将这一7人团伙抓获。该团伙主要负责人为52岁的北京男子石某,面对警方的讯问,石某打起马虎眼称,“我把钱给了他们,他们就把山炸了,因为山沟窄,炸山是为了拓宽两侧道路……”石某称,自己以390万元投资入股,占30%的股份,只负责拿提成,对于其他的事,他一概不知。当警方质问对于破坏山体后的感受时,石某称,“最近我去了一次,觉得很正常。”
团伙成员黄某交待,他月薪8000元,主要负责公司账目。他称,开采出来的石头以每方55元的价格出售,整个公司就靠采挖砂石出售维持。
此外,民警在调查中还发现,东黄粱村书记崔某利用职务之便,在未经村委会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帮助石某等人出具证明,以便石某等人从相关部门获取所需要的爆破炸药。
追责
破坏210亩涉案上千万非法占耕地最高判5年
据警方透露,石某等人共破坏土地210亩,开采砂石47万立方米,涉案金额上千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石某、孙某等7人因涉嫌非法侵占农用地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此外,记者从检方了解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以非法占用耕地罪定罪处罚。同时,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探访
长期碾轧土路变青灰色被毁山体宛如人造峡谷
被炸过的山体、山路真的如主犯石某所称的“很正常”吗?事发地点如今到底是个什么样子?近日,京华时报记者对事发地怀柔区东黄粱村进行了探访。
怀柔区东黄粱村位于京城城北,距离市区近百公里,据当地村民讲,这里原本群山环绕,风景秀丽。村民告诉京华时报记者,破坏的山体位于该村西侧,当地村民称它为二道沟,由于长期开采、大车碾轧,原本村口延伸至山里的黄色土路如今已变成了青灰色。
顺着青灰色痕迹,京华时报记者在村民的引领下约行进1公里后,发现前方道路被散落的山石挡住,村民称这里就是连续十年被“轰炸”的山体所在。“钩机成天地挖,山都挖没了。”附近村民告诉记者,这里原本两边都是山,山上种着一些树,中间是一条一两米宽的小路,如今山上的树没了,就连两边的山体也在一天一天地消失。
京华时报记者在现场看到,山体两侧大约几公里左右已被挖空,到处都是被炸碎的石头,整个山体已满目疮痍,空场中间还停着一台挖掘机和一台碎石机,粉碎的砂石分几堆被放置在机器边上。
据警方透露,“被炸毁的山体长约两公里,最宽的地方达到近百米。”记者站在山底,眼前的景象触目惊心,宛如置身于一个壮观的人造“大峡谷”。
村民阻运石料遭到恐吓生态遭毁易造成泥石流
当地村民向京华时报记者反映,2004年9月,外来户孙某先是以治理荒山的名义,租下了这片土地,租期30年。合同中明确规定,每年治理荒山400亩,种植树木1000棵。“没见治理荒山和种树,倒是看见整车整车的碎石料向外运。”村民说,直到2009年他们才知道,原来早在2005年时,孙某就与石某等人签订投资合作合同,进行所谓的拓宽道路、平整山体工程,但实际上是打着投资的幌子,将炸开的石头粉碎后进行出售。
为此,村民曾多次前往采石场阻止孙某车队运送石料,结果孙某等人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对村民进行威胁恐吓。村民们说,不仅如此,孙某等人还在进山的半路上修建了门岗,长期有人看守,“外来车和人根本进不去。”
“非法炸山采石的行为必须予以严厉打击。”北京市公安局怀柔分局侦查员说,东黄粱的林业资源、耕地粮田大量被毁,多数山体结构遭到破坏,“这种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是不可再生、永久性的损坏。”此外,石某、孙某等人炸山取石,造成排洪渠被填埋,如果遇上大雨或者暴雨,容易形成堰塞湖或者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有可能造成村庄被完全掩埋的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