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家少女投毒案,改判无罪不是终点
在当事人、网友、律师及检察院的不断努力下,蒙冤坐牢13年的钱仁风终获自由身。正义虽然迟到,但最终还是缓缓到达其应有的站点。
2002年,云南省巧家县一幼儿园发生投毒案,1名2岁女童因“摄入毒鼠强”身亡。幼儿园17岁的保姆钱仁风因“投放危险物质罪”被云南省高院判处无期徒刑。2015年11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了再审判决书,钱仁风被无罪释放。
钱仁风重获自由,背后是云南省检察院积极履职、助推冤案平反,也体现了云南省高院有错必纠的勇气。毕竟,在第一次再审时,云南省高院还是维持了原判。
对于钱仁风来说,这份迟到的正义显得尤为珍贵。这是她13年来从未停止申诉的结果,是诸多心怀正义感的网友、律师不断努力的成绩。
对于钱仁风来说,这份迟到的正义又显得十分苦涩:一名17岁的少女,仅仅是因为公安机关的有瑕疵的证据和法院的误判,就在狱中度过了最为宝贵的青春年华。原本应该恋爱、结婚、生子的人生轨迹也因此完全改变。她的母亲,没能看到女儿沉冤昭雪,也没能等到女儿的回来。钱仁风以实实在在的痛感,重申了司法公正对每个人的重要性。
如今,钱仁风可以重新开启自己的人生,30岁的年纪并不算太晚。但是,正义迟到的过程不能因此被忽视。现在回过头来看,钱仁风案本身存在诸多瑕疵,甚至争议。如并没有证据表明当时的几名孩子就是毒鼠强中毒、公安机关的勘验证据存在多处瑕疵、钱仁风的有罪供述多处矛盾甚至签字非本人所签……难以想象,如此不严谨的办案、判案过程,会在长达13年的时间里一错再错。此外,案件的真凶何在,已经逍遥法外了13年的凶手,究竟身在何处?凶手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以告慰逝去孩童的在天之灵。
司法机关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不公,对于人权保障的破坏力是巨大的,对社会公正的摧毁也是深层的。
与过去多起重获公正的案件一样,对于一手办理这个冤案的相关司法人员,不能姑息。如钱仁风在庭审中说的遭到违法关押,如代理律师介绍的个别警察涉嫌诬告陷害、伪证和徇私枉法罪……正是这些玩弄法律、滥用私刑的行为,差点毁掉了这个花季少女的一生,也让司法公正蒙尘。
从呼格吉勒图再到钱仁风,乘着国家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司法公正理念得到重塑的东风,一个又一个历时多年的冤案得到昭雪,一个又一个蒙冤多年的公民重获正义。但这也说明,不改变冤假错案形成的土壤,冤假错案仍会像阴沟里的老鼠,有处藏身。
正义已经迟到,但绝不能再缺席。相比钱仁风,命运钟摆另一端的呼格吉勒图已经错过了生命的列车,他无法再沐浴正义的光芒。如何避免类似惨痛的教训?指望每次都遇上汤计这样的记者进行舆论监督,并不现实。
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只有不断强化法治理念,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案、判案,并形成行之有效的纠错机制,建立对司法机关的监督和制约机制,才能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体现公平正义,才会重建起人们对法治的信仰。(白靖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