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公开征集旅游主题形象口号

01.07.2015  10:47

  为充分展示崇明旅游的独特魅力,扩大吸引力和影响力,提升知名度和美誉度,近日,崇明县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崇明旅游主题形象口号。
  征集时间自公布之日起至2015年9月14日24:00止(以邮件邮戳或电子邮件、微信发送时间为准)。征集要求:主题突出,能全面准确反映崇明旅游形象内涵,充分体现崇明旅游的资源优势、典型特征和人文精髓,具有较强的震撼力、吸引力和启发性(崇明旅游资源、节庆活动等资料详见“崇明旅游网 www.cmtravel.com.cn”)。文字凝炼,主题形象口号最多不超过10个字,具有感染力,特色鲜明,文字精炼,寓意深远,朗朗上口,易读易记,便于宣传和推广。所有投稿作品须是原创,未在国内外公开发表过,否则所引起的版权纠纷由投稿者负责。投稿者须保证所投稿件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后果。投稿作品相同者以先投稿者为准(以投寄当地邮戳、电子邮件和微信收到时间为先后次序),所有征集作品恕不退还。投稿者对所提供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所有获奖作品的完全使用权归崇明县旅游局所有。
  作品提交方式:关注“崇明旅游”微信号,投稿以“主题形象口号+简要说明+姓名+联系方式”的格式发送至后台,并在微信标题中注明“崇明旅游主题形象口号征集”字样,投稿成功者将获得后台工作人员的反馈。或发送“主题形象口号+简要说明+姓名+联系方式”到邮箱 [email protected] ,在电子邮件标题中注明“崇明旅游主题形象口号征集”字样,投稿成功者将获得后台工作人员的反馈。或通过邮寄方式,将作品邮寄至上海市崇明县城桥镇新崇中路388号501室综合业务科,邮编:202150,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21-59622663。投稿者需对所提交作品做完整的解释,说明其具体含义(或寓意),并在稿件中注明投稿者姓名(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
  作品征集后,崇明县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将在“崇明旅游网”等相关媒体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