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主暴力阻挠拆迁 妨害公务被起诉

05.03.2015  18:10

近日,在政府依法对松江区九亭镇某住户房屋进行拆迁的过程中,蒋某、高某等人通过泼洒汽油、扔砖瓦、放爆竹等方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涉嫌妨害公务罪,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对其提起公诉,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去年12月2日,由于九亭镇住户蒋某一家一直拒绝搬迁,根据松江区人民法院批准的强制执行许可,松江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联合九亭镇政府对其房屋进行拆除行动。早上8点左右,拆迁队伍到达了蒋某家,没想到其一家人早早的就爬上了屋顶,并准备了玻璃瓶、砖榔头、斧头、汽油等物品意图抵抗,坚决不肯撤离。政府工作人员用高音喇叭向蒋某家人说明了情况并劝说其配合政府工作,但蒋某等人不予理睬。在拆迁人员想要靠近房屋时,蒋某带领着自己的女婿高某站在二楼房屋屋顶上,投掷事先准备好的砖块、瓦片、玻璃瓶阻止拆迁人员进入。并指挥自己的妻子等家人堵住院子大门,不让人入内。期间蒋某还点燃了自制的燃烧瓶,向屋下扔去,由于蒋某等人的猛烈抵抗,拆除工作无法正常进行。

为了防止被砸,拆迁人员借来了消防垫,将垫子顶在头上进入屋内搬东西。蒋某等人依旧没有停止反抗,还变本加厉的向垫子上泼洒汽油,并向下投放点燃的爆竹,形势十分危险。在拆迁人员的不懈努力下,屋内物品都被搬了出来,挖掘机驶近房屋,准备开始拆除工作。没想到蒋某等人看到挖掘机靠近后,情绪更加激动,肆无忌惮的用各种物品砸向挖掘机,导致挖掘机的挡风玻璃全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

对抗持续了近3个小时,蒋某、高某以暴力形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涉嫌妨害公务罪,日前,松江区检察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检察官说法: 在本案中,政府在与当事人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形下,依照法院判决,履行自身政府职能。当事人在此过程中采用暴力手段阻碍正常作业,不仅对工作人员的人生安全造成威胁,也是对自身生命财产安全的一种极度不负责的态度。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在日常生活中要正确认识自己的合法权益,采取合法合情的途径,才能使自己的权益得到最大化的合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