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经理以拆违名义敲诈业主钱财 被判刑

14.02.2017  13:04

  业主赵某要装修,只能与物业经理许某指定的装修队签约,期间还多次被收取各种名目的钱财。许某作为物业经理,利用其职位,以举报拆除违建为由敲诈勒索业主钱财。经松江区检察院指控,许某因犯敲诈勒索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退还被害人赵某人民币2万元。

   业主装修别墅多次被敲诈

  2015年初,赵某在上海松江新桥镇某小区购置了一套独栋别墅。因为计划一家老小都要入住,赵某对装修十分重视,特意找了一家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3月某日,赵某来到小区物业办公室交物业费,顺便跟物业经理许某沟通装修事宜。赵某没讲几句,许某便直接说:“小区里面的房子装修,就要用我介绍的装修队伍,不然房子是装修不好的。”赵某便跟许某解释自己已找好装修公司,但许某态度强硬。为了装修时物业不找麻烦,赵某当场塞给许某3000元现金。

  然而,许某并未罢休,多次致电要求赵某用他介绍的装修队,否则会有麻烦。无奈,赵某只能接受,之前已签订合同的装修公司只负责设计。还没签订合同,许某介绍的装修队就动工了,且没有按照之前的设计方案进行,甚至把屋顶也掀掉了。赵某向许某询问情况,许某却说自己能“摆平”有关部门。

  6月中旬某日,许某给赵某打电话,称有关部门要来检查,需拿点钱出来打点。次日,赵某夫妻来到物业办公室,拿出2万元现金给许某,同时给了装修队老板6条香烟和几瓶白酒。一个月后,赵某再次接到许某电话,对方称别墅改建部分被人举报。当天下午,许某问赵某要6万元,这次赵某拒绝了,赵某妻子把谈话过程录了下来。之后,赵某报警,其手上的视频证据很有力地指控了许某的犯罪行为。

  物业经理索要工程总价5%

  在民警调查取证时,装修队老板讲出许某的敛财路数。许某私下规定只允许三家装修公司进入小区进行违法搭建业务,如果没有经过其同意,许某便以物业的名义向上举报,将违建拆除。有些业主在装修时,特别是别墅业主,经常有一些不符合规定的搭建项目,被投诉或被举报后,又不舍得拆除,许某便以保证违建不被拆除为由,向业主索要钱财,名义上都是用来疏通关系。待违建搭得差不多了,许某再以威胁要拆除,向业主索要一笔数目更大的钱。此外,许某跟装修队也有不成文规定,即承接小区内业务,须拿出工程总价的5%给他,否则不会安排业务给他们。

  松江区检察院受理该案后认为,许某行为已涉嫌敲诈勒索罪,其敲诈勒索他人钱款8万元,数额巨大,其中6万元系犯罪未遂。法院审理后,判处许某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