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圆发财梦导演三台戏 检察官:买拆迁房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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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新分到的拆迁房被人撬开家门、有人新买的房子被人侵占、还有人借贷给他人,他人用来抵押的房屋却不是本人的······这三个案子看似毫无关系,没想到却是一人导演,而这一切均源于他的一个不靠谱的发财梦,真相究竟是怎样的呢?
拆迁房装修好后出租,满以为可以坐着收租了,不想房客没住几天,家门就被人撬开,新房直接被侵占,这是怎么回事呢?
2016年的7月17号,太阳火辣辣地照着大地,张老大心急如焚。他站在自己刚刚分到的拆迁房门口,手里的钥匙却打不开门。敲了敲门,几个陌生人打开了门,而这些人声称这里是他们的家,房子是他们的。
张老大和妻子快急得昏过去,自家的房子怎么变成陌生人的了?而在几个月前买了房签了合同的刘某也感觉莫名奇妙,自己才住进新房没两天,怎么就有奇怪的人要赶他们走?这房子到底属于谁?
这一切还得从头说起。2014年3月,上海市虹口区18街坊被政府征地,当时政府以现金或者动迁安置房的形式进行补偿。18街坊有一户四兄妹的张姓人家,兄弟姐妹每人一份。三弟和妹妹每人分到了50万现金。
张老大和妻子商量后,决定拿下一处位于徐泾北城的动迁房,此后便安心等待拿新房钥匙的日子到来。2016年4月,张老大妻子接到动迁办电话,称房子可以办理入住手续了。
5月中旬,张老大妻子办理了相关手续。简单装修后,他们就委托中介把房子代为出租。想着今后可以安心收租了,一家人开心得不得了。但他们只过了一个多月安生的日子。
2016年7月16日14时许,张老大妻子接到了房客的电话,说有几个陌生人将家里的门锁撬了,并住了进去!
第二天一大早,张老大偕妻子赶到徐泾镇家中,发现确实有陌生人侵占了自家的房子,便立即报了警。等到民警来到家中一询问,张老大才知道,原来他的房子已经被弟弟张老三以他的名义出售了。
他一心想买个动迁房在上海安家,付出了80万元钱后,他满心欢喜地等待着对方交房。不想在已经交付入住时,他却发现自己买下的房子已经被出租。一番对峙后,他匆忙搬入新房,但等待他的却是无尽的麻烦。
到底是谁入住了张老大的房子里呢?原来是现年36岁的刘某来沪工作多年,很想在上海买套房子安家。但是上海的房价实在太高了,刘某了解到动迁房价格较低,于是在2016年年初,他萌发了买动迁房的念头,然后将此事委托给朋友帮忙办理。
2016年3月份,朋友打听到有人要卖一套位于徐泾镇北城的动迁房,刘某的心立刻热了起来。刘某通过中介马上与“房主”张老三见了面,对方给他看了签过字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离婚协议书,刘某立刻相信了房子的所有权和真实性。
当天,刘某就以130万元的价格与“房主”谈妥买房事宜,并把5万元定金打给了对方。
次日,刘某又打了75万元给对方,两次共计支付了80万元钱给对方。由于动迁房尚未交付,两人约定余下款项等到入住以后再交。
2016年7月一天,刘某路过动迁房小区时,发现已经有住户进出了,他便来到他买下的那套房子外查看。他观察到那套房子室内已经有家具电脑等物品了,好像房子已经被人租掉了。于是刘某打电话与“房主”对质,问他到底是怎么回事。
对方前言不搭后语,但还是立刻赶来叫了开锁公司的人撬开房门让刘某入住。尽管有所怀疑,但刘某还是马上搬入这套房中,以防生变。于是后面就发生了他与张老大一家对峙的情况。
她手中有些闲钱,想要通过房贷的形式获得高额利息。朋友开的小额贷款公司帮她找到了愿意借款的人,并且核实对方用来抵押的房屋是真实有效的,于是她大胆将钱借出。不料到了还款日,对方却无法如期还钱。而且经实地考察,发现用来抵押的房屋竟然不是对方的……
原本张老大的房子无故被人卖掉已经很离谱了,但其实这中间还有蹊跷。
30岁的金女士手上有点闲钱,存在银行里嫌利息太少,就想做点投资,恰巧朋友小王是做小额贷款的,于是她就让小王留意一下下家,看看有没有人需要借贷。
2016年3月,小王在同行小葛的介绍下,得知一名张姓男子需要借15万元,有一套动迁房可以作为担保。于是小王和金女士就在小葛的牵线下与张某见了面。
张某提供了户口本、上海市城市居住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材料。专业人士小王一看这些材料不能完全证明房屋是张老三的,于是只同意借9万元给他。
2016年6月,张老三又向小额贷款公司借钱,这次要借的是30万元。小王向张老三表示,因为之前的欠款未还,而且提供的证明不足,需要补齐房屋证明后才能放贷给他。
过了几天,张老三又向小王补交了房屋证明和工资证明,同时张老三还带小王去了虹口区拆迁办。经询问,拆迁办称房子是张老三的。
小王这下完全相信了张老三,他于是通知金女士转了30万元钱给张某。签订好借据的同时,小王还让张老三签了一张承诺书,保证其除了金女士外不再向外借债。
此后,张某又向金女士借款,累计达43.5万元钱。
2016年7月中旬,张某未按借款合同要求还款。小王追讨之时,发现张老三还欠着别处的债务。他再去查看徐泾镇动迁房时,发现房屋并不属于张老三,他这才知道自己被骗了。
三个不同的案子原来都是因为他投资了一个不靠谱的工程项目,为了高额利益回报,他竟然不惜偷卖兄弟的房子,然后又把房子拿去抵押贷款……他以为可以挖东墙补西墙,却不知小额贷款需要支付高额利息……
三桩案件,三个毫不相关的受害人,却是同一个人把他们串在一起,事实真相让人瞠目。
这三个案子的犯罪嫌疑人正是张老大的弟弟张老三,他四处举债,拆东墙补西墙,甚至把哥哥张老大的房子卖掉。
据他本人交代,2014年9月,在朋友的介绍下,他和他人合伙投资工程项目。这类投资通常有几个特点,一是称其有超高回报,好让投资人不断加钱。当然,投进去的钱也不一定用在项目上,“项目负责人”称他们需要开销,请客吃饭云云。张老三将全部身家约50万元投进去之后,这个无底洞一样的项目仍然以需要开销为由在不停吸金,却不能支付任何回报。
张老三先四处问朋友借钱,借无可借之后,他竟也不曾产生怀疑或者抽身撤退。
2016年3月,资金压力越来越大的张老三又恰好接到这么一通电话,对方问他需不需要小额贷款,这不是正合了他的心意吗?但是借贷是需要资产证明的,张老三于是想起了2014年母亲的动迁房子。
母亲重病成了植物人,相关事宜都是由张老三取得兄弟姐妹同意后代为操办的,且动迁协议上的名字只签了他一人。是否可以钻这个空子呢?
忐忑不安的张老三带着动迁协议来到小额贷款机构,业务员告诉他,只要他写一张户口本中其他人不参与分房的承诺书就可以放贷给他。此时的张老三为了借到钱哪里还管得了别人,他当场签好字按好手印。
后来,为了向金女士借钱,他又找黄牛伪造了一份房屋证明。他想着,只要工程赚钱了,等钱拿到就立马可以赎回房子,反正现在房子还没交付,就不必通知张老大一家了。实际上,小型金融机构的利息是很高的,所以张老三实际拿到的钱扣掉利息可能只剩下一半,他以为借了这家补那家就能一直维持到工程赚钱,实际上已经要身陷囹圄却不自知。(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检察官说案】
购买拆迁房需谨慎
2016年7月17日,徐泾镇派出所立案后,张老三随即到案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在的张老三悔不当初,说自己对不起哥哥一家人,对不起单位的培养。张老三的行为触犯《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涉嫌诈骗罪。
近年来,因买卖拆迁房的纠纷和犯罪行为增多。比较多的情况,一是卖了别人的房子,属于无权处分;二是自己的房子一房多卖,想骗取更多的钱财。作为买房人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在签买卖房屋的合同和协议时,一定要签自己的名字,如果是代为办理的也一定要求注明代办情况。像张老三签的动迁协议,明明是一家四兄妹,却全都交由他一个人代签,甚至张老三也没有注明是代兄弟姐妹签字。现在不动产交易非常活跃,这其中的漏洞一旦被人利用,后果不堪设想。
第二,在不动产交易时,一定要查清房屋所有权和抵押状况。张老大家的动迁房由于没有产权证明,本案受害人到动迁办查询是正确的,但是当初在动迁协议上签字的仅有张老三一人,这就为这些案子埋下了隐患。如果当初受害人能够把张老三伪造的房屋证明带去证明真伪,张老三的发财梦或许能更早地破灭。所以书证及房屋材料之类的证据一定要去有关部门验证。
另外,刘某只能向张老三主张债权,而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法律上有一个善意第三人的概念,但是这种情况一般是真实房主一房二卖或者多卖。而张老三并非事实上的房主,根据物权高于债权的一般原理,张老大的房子所有权还是自己。这对购房人刘某来说无疑是一个噩耗,希望他的遭遇能给购买动迁房的人一个警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