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对婆婆不满而起杀心 “伯母杀婴案”一审开庭

15.10.2014  11:29

公诉人向雷某宣读起诉书

  10月15日消息:昨天,备受关注的“伯母杀婴案”在市一中院一审开庭。

  据了解,被告人雷某现年23岁,与家人在松江经营一家小吃店,因涉嫌故意杀害未满四个月的侄子被检方批准执行逮捕。

  据公诉机关指控,雷某因嫉恨婆婆张某,而迁怒于婆婆的孙子、即自己侄子被害人马某。2013年11月24日上午,雷某趁家人不备,将在家中客厅婴儿推车内的马某,抱至卫生间图谋加害,适逢马某的祖父来到客厅,因担心马某发出声响惊动他人,雷某即用手捂压婴儿的口鼻直至其窒息死亡,并将死婴藏匿于洗衣机内。

  当日下午,雷某用菜刀将死婴的四肢割下,投放于卫生间下水道伺机抛尸匿迹。至被害时,马某出生才3个月26天。

  公诉机关认为,雷某故意杀死婴儿,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雷某身着条纹外套,低头坐在被告人席。当被问及对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意见时,雷某并未表示异议。“我特别地抱歉,把他们的宝宝弄没了。”当辩护人问雷某有什么想对被害人马某的父母、即自己的弟弟和弟媳说,雷某表达了内心的忏悔:“希望他们可以原谅我,真的很对不起,我也非常地后悔,我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

  法院未当庭就本案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