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验室废液及废弃物集中回收的通知
各学院、实验中心:
为保护和改善实验室环境、保障实验室安全,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拟在2016年6月16日(周四)对各实验室收集的废液及废弃物进行集中回收处置。请各学院、实验中心对各实验室收集的废液和废弃物进行统计,按附件1格式填写统计表。望各学院、实验中心加强废液和废弃物清理工作,确保废液和废弃物安全回收。
注意事项:
1. 《化学废弃物收集明细表》电子版于6月15日(周三)上午11点前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纸质版加盖公章,现场回收时一并收交。
2. 本次废液及废弃物回收主要是化学品废液、废弃试剂、盛放化学品的空试剂瓶。
3. 废液应盛放在塑料桶内,废液桶不可过满。废液桶标签上必须标明单位、主要成分、特性等信息。(样张见附件2)。
4. 废弃试剂的标签必须完整。如原有标签脱落,应在试剂瓶上标明品名、特性等重要信息。
5. 废弃试剂瓶必须是空瓶,试剂瓶应放在柳条筐内或结实的纸箱内,外包装注明“试剂空瓶”。
6. 未按上述要求整理的废弃物,我处将不予回收。
7. 如遇雨天导致回收工作不能正常进行,回收时间顺延一天。
联系人:王敬鹏 傅华军
联系电话: 021-65377820
附件1: 化学废弃物收集明细表.doc
附件2: 废液桶标签.docx
附件3: 实验室废液相容表.doc
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