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环保新三年行动计划出炉 全面助推“美丽宝山”建设

14.04.2015  16:42

2015年是第六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的开局之年,宝山区按照国家、市环境保护总体要求,在广泛听取基层单位和职能部门意见基础上,编制了《宝山区2015-2017年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经4月1日区政府第92次常务会审议通过。

第六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主要涉及水环境保护、土壤污染防治、大气环境保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业污染防治和循环经济、农村和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具体配套若干保障措施,安排61个项目,其中51个为市考核区项目。2015年分解了190项计划项目,主要任务是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河道整治、截污纳管、清洁能源替代、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扬尘污染防治、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产业结构调整、村庄改造、立体绿化等。

第六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在指导思想上明确“环境优先”: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更加注重加快转型发展,更加注重污染源头控制,更加注重依法强力治污,更加注重全社会合力推进,更加注重制度机制创新。在基本原则上强调“四个坚持”:坚持民生优先,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坚持全程管控,持续提高环境治理水平;坚持管建并举,继续提升基础治污能力;坚持社会协同,不断完善环境治理体系。在目标指标上突出“底线约束”:2017年,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20%左右,地表水污染严重水体大幅减少,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在任务安排上强化“问题导向”:水领域重点保障饮用水安全和改善水环境质量,大气领域重点落实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土壤领域重点构建预防监管体系、启动治理修复试点,固废领域重点提升完善处置体系,工业和循环经济领域重点强化源头控制、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农村和生态领域重点加快农村生产方式转变和加强林绿一体化建设。

方世忠区长强调,环境保护关系千秋万代,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要持续投入,久久为功。要在本区前五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的基础上,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持续推进本区第六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一要严格标准抓治理。全面把握中央、市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以滚动实施环保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敢于担当,主动作为,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恒心、更硬的措施,打好环境保护攻坚战和持久战,回应好广大人民群众改善生态环境的期盼。二要明确责任抓落实。根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分解逐条逐项细化方案,并落实具体部门和责任人;要加强各方协调,形成破解瓶颈和难题的合力;要强化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要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估,更多让群众评判和检验环保成效,推动形成全社会人人有责的污染治理格局。

宝山区经过滚动实施五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全区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多部门联动的环境管理机制已经建立并且逐步完善,形成了分工明确、职责落实、多部门协同的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机制;环境基础设施能力实现跨越发展,城镇污水处理率大幅提升至89%,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基本得到安全处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下降,2014年区控工业污染源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量较2010年分别削减39.96%、46.67%、59.79%、15.02%,全面并提前完成了“十二五”减排任务;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14年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PI)优良率达到93.9%,区域降尘量从2011年的9.3吨/平方公里•月下降至7.0吨/平方公里•月,区内主要河道基本消除黑臭;城市生态体系基本形成,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23.4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2.8%。

(宝山区推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