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25日上海频道报道:沪安监:上海危化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保障金额逾270亿

08.12.2014  16:08

 

东方网记者于量11月25日报道: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此次新法中首次规定,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东方网记者今天从上海市安全监管局了解到,截至2014年4月30日,上海目前已有5035家企业投保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障金额逾270亿。

全国人大常委会于今年8月31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决定,修订后的新安全生产法着眼安全生产现实问题和发展要求,补充完善了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即将施行的新法总结了近年来的试点经验,首度提出通过引入保险机制,促进安全生产,规定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堪称新安全生产法的一大亮点。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具有其他保险所不具备的特殊功能和优势。相比2005年起实施的高危行业风险抵押金制度所存在缴存标准高、占用资金量大、缺乏激励作用等不足,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增加了事故救援费用和第三人(事故单位从业人员以外的事故受害人)赔付的资金来源;同时,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通过保险费率浮动、引进保险公司参与企业安全管理,能够有效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上海方面,作为全国重要的石油化工和精细化工产业基地之一,上海有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近1.2万家,历来都是上海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结合地区产业结构特点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上海自2006年起调研、设计安全责任保险工作,逐步形成共识,提出方案,于2008年下半年正式启动试点,并于2012年进入全面推广。截至2014年4月30日,上海无企业缴存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投保危险化学品安全责任保险的企业户数为5035家,保障金额逾270亿元。

据介绍,上海市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在费率设计方面,要求应低于风险抵押金同期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保证减轻企业的流动资金压力。小型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缴付的保险金最低3900元/年,特大型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最高75000元/年。三是赔付金额高。保险赔偿金额从300万元起,最高达5000万元;第三者责任与雇员伤亡责任的每人每次赔偿限额达60万元;对各类小型企业,每次事故赔偿总限额达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