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学问·学派”论坛】金融监管的变革

30.03.2018  15:22

3月28日晚,由上海财经大学科研处主办,共青团上海财经大学委员会、学生联合会共同承办的上财“学者·学问·学派”论坛第十期开讲。本期论坛邀请到法学院宋晓燕教授讲授金融监管的变革。宋教授从国际金融监管规则的发展与博弈,总结了近年来监管变革的趋势,进而到中国金融监管变革的借鉴与内省。论坛主持人由民商法专业硕博连读生马强担任,报告厅座无虚席,近百名师生共同聆听了本次论坛。

宋教授接连抛出“你喜欢被管吗?”、“公司喜欢被管吗?”等问题,提出应秉持法学质疑的思维来探讨监管存在的合理性。法律存在公法与私法的分野,私法讲求意思自治,但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绝对的意思自治并不能保证私主体的真意,此时便需要监管的介入。宋教授通过对上述背景知识的铺陈,指出如果不以监管的必要性为前提,任何相关讨论都将是无本之木、无水之源。

接着,宋教授通过对《多德弗兰克法案》的解读,介绍了法案中金融监管的措施与创新,主要体现在八个方面:第一,设立金融稳定委员会,协调金融监管;第二,认定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提高监管要求;第三,设立消费金融保护局,提高金融产品信息披露要求,保护消费者利益;第四,通过沃尔克规则严格限制银行从事自营业务及持有私募和对冲基金权益;第五,强化互换衍生品监管;第六,强化资产证券化监管,要求风险留存和信息披露。第七,改革评级机构,评级与营销分离;第八,强化公司治理,限制金融高管薪酬。

随后,宋教授回溯了“巴塞尔协议Ⅰ”至“巴塞尔协议Ⅲ”监管逻辑的变化,总结出这些监管变革与发展呈现出三个明显的特征:在历史的各个阶段,监管变革都是市场主体利益诉求的博弈和权衡;市场本身就是推动监管发展和变革的连续自变量,金融创新永远产生对监管创新的内在需求;在国际层面,主导国际监管标准的制定已成为维护一国金融竞争力的强劲手段。

最后,宋教授在比较英国与美国监管模式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金融监管模式的变革,包括系统性风险监管、穿透式监管、监管机构改革等。宋教授总结道,监管模式都是各具特点,且存在一定局限和适用条件的,应认清中国金融市场与发达国家间的差异性,理解人类认知的局限性,认识金融创新与金融抑制并存的现状,从而设计出符合我国国情的监管模式。

在互动环节,师生们就“港澳与大陆监管模式的区别”、“金融抑制产生的乱象”以及“金融市场发展与监管复杂性”等问题展开了深入的交流,论坛在宋教授悉心的答疑解惑中落下帷幕。上财“学者·学问·学派”论坛系专为我校学者讲授和传播其所做学问的论坛,旨在提升上财学者与师生就学科学问进行研讨和交流的深度和广度,加强认知和思想碰撞,推动在相关学科领域上财学派的形成。本期论坛,宋教授以深厚的学术素养及独到的理论视角,为大家带来了一场引人入胜的学术视听盛宴。


  (供稿:李爽  供图:杨雯君  编审:张勃欣  收稿日期: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