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副处长杀害妻子 伪造现场报假案被执行死刑

30.05.2015  13:00

  京华时报讯(记者裴晓兰)某银行大客户部客户一处副处长的牛学辉,将新婚妻子杀害后伪造现场报假案,最终被判死刑(本报曾报道)。5月29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北京市二中院将牛学辉验明正身后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牛学辉的妻子小芳(化名)被害时31岁,事发前为一名公务员,也是在读博士生。2012年3月24日,两人在牛学辉的老家石家庄举办了婚宴。月底,他们又在小芳的老家办了回门宴。回门宴后的第四天,4月4日下午,夫妻俩回到北京。次日凌晨,牛学辉就将妻子杀害。

  法院查明,2012年4月5日1时许,牛学辉在丰台区的家中与小芳发生口角后,乘小芳熟睡之机,持木质花瓶猛砸小芳头部数下,并扼压小芳颈部致其死亡。作案当日,牛学辉为逃避法律制裁,伪造案发现场,将凶器藏匿于西城区其承租房内,将物证毁损丢弃。

  天亮后,牛学辉照常去上班,故意拨打小芳的电话,发短信,还向小芳单位询问小芳的情况。当日18时许,他回到家打110报警电话报假案,谎称家中失窃,妻子被害。

  但警方调查后发现,牛学辉为凶手,随后将其抓获。

  牛学辉供述说,回京当晚,他和妻子因为财产问题产生纠纷,发生了激烈争吵。他越想越生气,遂将妻子杀害。但牛学辉的手机短信等证据显示,他与其他多名女子有暧昧关系。被害人家属放弃一切赔偿要求,只求严惩凶手。

  二中院认为,牛学辉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罪行极其严重。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牛学辉上诉后,市高院终审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