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区加强专项资金管理 推进都市现代农业发展

22.12.2016  00:33

  市级整合资金审批权下放后,奉贤区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做好配套资金落实。

  一是明确申报程序。研究制定奉贤区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申报指南,由区级相关单位及各镇、街道、社区、开发区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汇总后行文报区农委、区财政局。

  二是强化项目复审。根据本区农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按照轻重缓急、好中选优、统筹安排的原则,由区农委主任办公会议复审后,形成年度都市农业发展专项项目清单,并建立项目库。区农委、区财政局联合审核后报分管区长审批。

  三是实施项目评审。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技术的可行性、方案的合理性、资金配套的可靠性、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统一性等进行评审,作为立项的重要依据。

  四是推进项目公示。将专家评审的项目在区农委网站等有关媒体予以公示。公示结束后,区农委、区财政局确定项目名单,下达批复,并报区政府、市农委、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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