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负责人薪酬总体将降30% 垄断性企业减薪最多
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央企负责人薪酬改革大幕徐徐拉开。
据《华夏时报》消息,国资委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季晓南和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证实,《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已获审议通过,并将于2015年1月1日正式执行。
参与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制订的一位不愿具名人士日前透露,“改革后,多数央企负责人薪酬将会有所降低,总体上会下降30%左右,尤其是那些垄断性央企负责人的薪酬将会大幅降低。”
在这一以“降薪”为总基调的薪酬制度改革方案中,央企高管的薪酬和福利都将得到约束,而这成为本轮国资改革中最先推进的一环。今年以来,国资改革越来越多地得到了中央和国务院的直接关怀,未来国资改革有望继续加速。
薪酬改革启动 收入差距指标限制更明确
一方面享受着行政级别,另一方面还有高福利等待遇,央企高管薪酬一直饱受市场的质疑,改革呼声很高。
今年8月中旬,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部署了央企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相关方案很快就获得审批通过,并将在明年元旦起开始实施,执行可谓迅速。
人社部副部长邱小平11月20日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曾表示,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将于2015年初开始实施。此番改革后,央企负责人的薪酬结构将发生变化,在过去的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构成的基础上,新增任期激励收入。此外,对于不达标的央企负责人,已经发放的薪酬或将面临追索扣回。
对于此次改革的涉及范围,邱小平明确表示,此番改革提及的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是指中央企业中由中央管理的负责人,包括由国务院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中,由中央管理的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党组书记)、总经理(总裁、行长等)、监事长(监事会主席)以及其他副职负责人。
依照上述标准,此番改革将首先涉及72家央企的负责人,具体调整范围包括由国务院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责任并由组织部门任命负责人的53家央企,如中石油、中石化、中国移动等,以及其他19家金融、铁路等央企。
媒体报道称,尽管薪酬改革的方案还没有正式出台,但相关改革已启动,而且这次将加大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的约束,在薪酬差距上提出更明确的指标限制。
此番改革后,央企负责人的薪酬结构将发生变化,在过去的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构成的基础上,新增任期激励收入。
新华社此前报道称,央企负责人基本年薪将按照上年度央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倍确定;绩效年薪根据考核结果,不超过央企负责人基本年薪的2倍;任期激励则不超过央企负责人任期内年薪总水平的30%。
据此测算,央企主要负责人薪酬水平将不超过央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7到8倍,负责人与职工薪酬差距将显著缩小。
不过,有国资委官员表示,确定薪酬不会采取“一刀切”,会根据企业所在行业进行分类,确定高管薪酬标准,此番薪酬改革需要分类、分级、分层、分步有序推进。
多数高管降薪成定局 垄断性企业减薪最多
人社部副部长邱小平上月表示,与现行政策相比,改革后多数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水平将会下降,有的下降幅度还会比较大。
“可以肯定的是,降薪是大势所趋,按照此番改革方案,央企负责人薪酬总体上将会下降30%左右,一些金融央企负责人的薪酬会下降得更多些。”一位参与薪改方案制订的不具名人士透露。
除了金融央企,其他处于垄断行业的央企负责人也将大幅降薪。我国行业薪酬差距扩大,虽然有客观因素,但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的课题发现,我国行业间工资差距中,约1/3是垄断因素造成的。
对于央企高管薪酬改革方案,很多人用“下狠手”来形容。除了“降薪”这个总基调,央企高管的福利不能再搞特殊——按照新的改革方案,央企负责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并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年金)、补充医疗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等,纳入统一薪酬体系统筹管理。
根据相关精神,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将不得在企业领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其他福利性货币收入。这也意味着,即便央企负责人在下属企业兼职,也不得领取报酬。
此外,央企严禁按照职务为负责人设置消费定额,也不得用公款支付其工作职责之外的费用,更不得为其转移个人费用支出。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即将公布的改革方案,对于年度或任期考核评价不合格的央企负责人,将不得领取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这意味着,如果央企负责人干得不好,已经发放的薪酬或将面临追索扣回。
员工会否“受牵连”层层降薪?
央企负责人薪酬改革即将开始,多数负责人面临薪酬降低,那么,央企职工会不会也“受牵连”,形成层层降薪的局面呢?
据媒体报道,此番改革重点对象是由组织任命的国有企业负责人。至于国有企业内部职工薪酬分配制度,将按照公司法等法律规范和有关政策,由企业自主决定。
“薪酬改革重要任务是缩小企业负责人与普通职工薪酬水平差距过大问题,一些负责人薪酬水平有所降低后,不能搞普通员工薪酬层层压缩、层层降薪,如果这样做就违背了缩小差距的初衷。”一位权威人士如是说。
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李锦认为,在以往一些央企负责人薪酬大幅提升中,职工工资并没有普遍提高,“一些职工工资比较低”,如果此时对职工层层降薪,既不符合规律,也不符合原则。
对于一些员工薪酬水平总体畸高的企业,将按照相关精神,规范收入分配办法,合理控制和确定工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