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公布中央巡视情况 或将规范教师办企业和兼职行为

11.10.2014  10:04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4年3月31日至5月8日,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对复旦大学进行了专项巡视。7月7日,中央巡视组向复旦大学反馈了巡视意见。昨天10时,复旦大学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中共复旦大学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通报指出,校党委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将其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确保巡视反馈问题和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晨报记者 林颖颖

  ● 对于中央巡视组指出的科研经费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学校科研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开展了科研项目进展和结题、专利成果使用、财务报销等情况的专项排查,先后接受教育部、科技部的专项现场核查。

  经排查,2008年-2013年,复旦有25个项目在同一时间多渠道申请获得资助,属于重复申报课题;有2个项目涉及的4个专利授权日在项目执行期前,属于用旧专利充抵新课题成果。此外,学校还对配套资金不到位、违规报销经费、未按规定退还结余经费等问题进行了排查。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学校对相关项目的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并将严格按照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置;涉嫌违法行为的实验动物部有关人员正由司法机关依法审理。

  同时,学校将认真总结经验,举一反三,规范内部管理,强化预算控制,落实监管责任,加强科研政策的宣传教育,并配合国家科研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 对照中央巡视组指出的江湾校区基建工程中存在的问题

  复旦大学进行了全面自查自纠,并举一反三,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工程项目监管。

  重点开展了以下四项工作:

  一是限时完成江湾校区建筑幕墙修缮工程。目前,已经完成对江湾校区食堂、图书馆、教学楼A    楼、B楼建筑幕墙的修缮整改任务。法学楼、先进材料楼、后勤楼建筑幕墙修缮工作正全力推进中,确保在年内按期完成。学校加大了安全防护和安全宣传教育力度,确保施工期间校区内的人员和财产安全。学校还将对江湾校区基建工程质量事故责任追究进行复查。

  二是通过法律诉讼程序维护学校正当权益。2014年6月,学校已向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相关石材供应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作出经济赔偿,由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该石材供应商供应的石材质量进行司法鉴定。目前,杨浦区人民法院已立案并将择期进行庭审。

  三是进一步完善基建、修缮工作的制度和流程。认真吸取江湾校区2004-2008年基建工程事故教训,在已修订8项校级基建管理制度和15项基建部门内设制度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定或修订了《基建项目立项报批和计划管理办法》、《基建项目工程变更及签证管理办法》、《建设工程投资控制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基建各环节工作流程。重新设计修缮工作管理架构和基本流程,修订了《修缮工程管理办法》。加强基建部门内控管理,确定了廉政风险防控等级和防控措施,组织专家开展了风险评估,继续强化矩阵式管理。学校还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基建工程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情况专项检查。

  四是实施对基建项目的现场监管和全过程跟踪审计。根据当前大规模校园基本建设的实际,学校切实加强施工现场的监管,落实各方责任,严把质量关、安全关,控制现场工程变更和工程总投资,坚决防止出现严重超概算、违规转包和大幅增加合同总价等现象。对目前在建的重点基建工程项目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学校还与上海市杨浦区检察院共同开展“创双优工程”活动,确保做到工程优质、干部优秀。

  ● 针对中央巡视组指出的“一手办学、一手经商”的问题

  学校开展了专项清理排查,并接受了教育部的专项核查,认真推进整改工作。包括开展校办企业专项摸底清理和规范处置工作;理顺校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加快推进资产经营公司及其控股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干部教师的企业兼职行为。下一步,将研究出台规范教师开办企业、在企业和其他单位兼职行为的管理制度。

  ● 针对中央巡视组指出复旦附属医院存在“摊子大、权属杂、监管难”的问题

  学校进行了认真梳理,研究制定了加强附属医院监督管理工作的整体方案和配套文件,切实加强对附属医院的有效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