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上海在财政科研经费制度上率先改革

24.03.2015  08:35

  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我国科研经费制度的弊端成为代表委员热议的话题。在科研人员眼里,经费制度有哪些弊端?科技界有哪些与之相关的乱象?上海在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进程中,能否在财政科技经费管理制度上率先改革?一些专家发表了意见和建言。

  薪酬体系应更合理,保证体面收入

  我国科研项目经费中,给科研人员的劳务费比例很低或没有,被许多业内人士诟病。在上海海洋大学教授、“蛟龙”号第一副总设计师崔维成看来,劳务费问题应和工资问题放在一起分析。作为事业单位,高校和院所科研人员的工资来自财政部门拨款。“我觉得正是基于这一点,财政部门不在项目经费中设置较高比例的人头费(所有参与项目人员的劳务费),但问题是,我国科研人员的工资总体水平较低,无法维持体面的生活。

  复旦大学教授、上海市科技创新与公共管理研究中心主任朱春奎指出,科技研究是知识密集型工作,人的智力成本是项目成本中最核心的要素。当前我国高校教师、科研院所人员的工资性收入相对偏低,与证券、金融、计算机等行业相距甚远。在工资性收入偏低,同时科研活动无法得到有效劳务补偿的情况下,部分科研人员不得不采取各种手法违规开支,绕着弯报销,以各种名目从项目经费中“”出人头费,补贴给项目组成员。

  “科技创新的核心是人才,是奋战在一线的科研人员。科技投入不能只注重成果,更应关注科研人员,让他们有保障、有尊严地工作。”朱春奎说,“科研人员收入较低,与其大量的工作付出不相称,是造成科研经费普遍违规使用的最根本原因。”要解决这个问题,应建立更合理的科研人员薪酬体系,或提高工资,或提高部分项目经费的劳务费比例。崔维成认为,实施后一种方案更紧迫,这也能使项目经费的使用更规范透明。

  见物不见人,“最大受益者”是设备商

  既然劳务报酬很少,那么我国科研经费都花到哪儿去了?专家指出,科研经费使用存在“见物不见人”现象,设备采购费用的预算比例过高,造成了大量资金浪费。上海联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总裁张强说,业内流传着一句戏言:“近10年中国科技高投入的最大受益者是安捷伦。”安捷伦是生产科研仪器的外资企业,我国科研单位买了大量该公司产品,其中一部分是为了花掉经费而买,项目结题前突击购买仪器的现象屡见不鲜。

  张强介绍,企业参与匹配投入项目时,自筹经费远超资助经费。联影这类知识和技术密集型企业不同于传统制造业,科研投入中绝大部分是人员工资,但匹配项目的总金额有设备、材料、劳务费等方面的明确规定,其中劳务费比例较低,令张强颇感无奈,“单位承担匹配投入项目后,必须花钱买设备。有时候我们有现成设备,但不得不再买一台。

  科研经费制度的不合理,还体现在工程化预算方法上。在申报项目时,必须把每一笔支出写得很明确,包括未来几年内要去哪里参加哪几个学术会议,令填表人哭笑不得,只能瞎编。“科研和造房、筑路是不一样的,智力成本高,实施过程中有很多不确定性。近年来,随着科学化、精细化财政管理制度的推行,科技经费管理似乎越来越强调资金的规范使用,而忽视了科技工作的不确定性以及对经费的灵活使用需求,使科技经费无法发挥正常效益,也造成了一些社会问题。”朱春奎说。

  美国科研经费制度,有何值得借鉴之处

  专家认为,发达国家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有值得我们借鉴之处。曾在美国读博士的张强介绍,该国许多课题经费中的60%—70%用于发工资。由于一年有3个月假期,美国大学教师一年通常只拿9个月工资,其余3个月工资可以在项目经费中列支,使收入与申请到的科研经费挂钩。这种制度的前提,是工资部分已可以让科研人员过上体面的生活。而科研经费中的劳务费提取,既可保证项目经费的使用效益,又有利于激励大学教师积极参与科研。

  崔维成感叹,发达国家的科研人员把精力都花在科技攻关上,而我国科研人员的大量精力都消耗在弄钱、分钱上,每到项目财务审计就很紧张。这种状态差异,已在科研项目的完成质量上体现出来。

  在间接费用的管理制度上,中美也有差距。朱春奎介绍,在美国,直接成本主要包括科研人员的薪金、研究团队成员的工资、项目过程中必需的材料费、差旅费、与项目相关的仪器设备和转包合同等;间接成本主要指公用建筑和设备的折旧以及各类行政管理费用的支出等,包括公共实验室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的购置和维护成本,管理人员的工资等。美国科研经费管理间接成本制度的主要法律依据是《A-21通告》,对于不允许计入科研成本的间接费用,如招待费、校友活动费和坏账损失等,都有明确细致的规定。我国科研经费制度已将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分开,但在规定的完善程度上与《A-21通告》有很大差距。

  如何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建立和完善科技专项经费监督体系和经费监督机制,以保障政府科研经费分配的公开、透明,经费使用的规范、合理,是现阶段我国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和建设国家创新体系面临的重要课题。

  改革财政科技经费制度,需处理好三对关系

  朱春奎认为,我国科研经费制度亟待改革,建议上海可通过市委"一号课题",在全国范围内率先突破,改革财政科技经费管理制度,探索建立符合财政规范化管理与科技创新规律双重要求的现代政府科技经费治理体系。改革方案的制订,需要处理好三对关系:符合科研规律和财政规范化管理的关系、人和物的关系、科研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的关系。在第一对关系中,目前的制度过度强调财政资金的规范、严格使用,忽视了科研工作的不确定性以及灵活使用经费的需求,使科研经费无法发挥正常效益。在第二对关系中,亟需解决智力成本报酬不足的问题,消除科技界大量存在的做假账现象的体制根源。在第三对关系中,间接成本的规定应更细致。

  在提高智力成本报酬问题上,崔维成认为不能搞"一刀切",规定统一的人头费比例。每个项目的人头费应视具体情况而定,有些项目需要大量设备,那么设备费用预算应占大头;有些项目主要靠智力劳动完成,那么劳务报酬应占大头。

  只有让科研经费制度更合理、规范,我国的科研项目诚信管理体系才能真正建立起来。朱春奎建议,政府部门应将科研经费的管理重点从过程向结果转移,从经费的规范性审查向经费投入绩效评价转变,注重项目成果的质量和实际贡献,加强对科技成果达标性和资金实际效益的评价。同时,建立起项目承担信用管理体系,惩罚和激励并重,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力。

  来源:解放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