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大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签约仪式举行[图]
2月28日,上海交通大学国家助学贷款2015年3月毕业生还款确认签约仪式在上院100号举行,200余名学子进行了现场签约。
来自中国银行上海市徐汇支行杨佳颖首先介绍了自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新政策,制定还款计划的方法以及确保按时还款的注意事项,就同学们提出的有关还款的疑惑之处进行了详尽解答。随后,学生事务中心综合业务部主讲人介绍了还款协议的填写方法和注意事项,指导各位同学正确填写协议,工作人员则各自分工,解答同学们在填写过程中的各种疑问。为确保所有文件填写无误,本次签约仪式采用检查无误后签到离场的形式,分期与展期签约于一日之内顺利结束。
长期以来,学校对国家助学贷款的还款工作高度重视,校学生事务中心设立专职部门和指导教师处理毕业生还款业务。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学生事务中心提前一个月进行公示通知,并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对还款政策进行认真学习,确保对各种问题答无遗漏。德育方面学校也一直在进行诚信教育工作,使国家助学贷款项目在学校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国家助学贷款的资助下完成学业,也弘扬了诚实守信的好风气,让交大学子扬起诚信的风帆继续航行。
2015年国家助学贷款六项核心政策 :
学生在读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继续贴息。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发生的贷款利息,由原贴息财政部门继续全额贴息。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休学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贴息。
将贷款最长期限延长至20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统一调整为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
还本宽限期从2年延长至3年整。还本宽限期内学生仅需支付利息,无需偿还本金。
建立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机制。各省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各高校要建立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机制,救助因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和变故、经济收入特别低的毕业借款学生。
完善国家助学贷款考核制度。各级金融监管部门对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监管时,综合考虑风险补偿金的缓释作用,对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风险补偿金覆盖部分适用零风险权重,未覆盖部分采用75%的风险权重。
进一步落实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政策。此次政策调整,要求有关省份尽快出台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办法,鼓励地方高校毕业生到本行政区域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地方高校代偿资金原则上由省级财政承担,中央财政根据具体情况对西部省份予以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