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取消妨碍人才自由流动户籍限制
京华时报讯昨天,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关于“东方之星”号客轮翻沉事件救援和应急处置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的汇报。会议确定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措施,会议要求,要取消妨碍人才自由流动的户籍、学历等限制,营造创业创新便利条件。为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成长留出空间,不得随意设卡。
会议认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要坚持改革推动,以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的释放促进生产力水平上新台阶、开辟就业新空间、拓展发展新天地。
一要鼓励地方设立创业基金,对众创空间等的办公用房、网络等给予优惠。对小微企业、孵化机构和投向创新活动的天使投资等给予税收支持。将科技企业转增股本、股权奖励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试点推至全国。
二要创新投贷联动、股权众筹等融资方式,推动特殊股权结构类创业企业在境内上市,鼓励发展相互保险。发挥国家创投引导资金的种子基金作用,支持国有资本、外资等开展创投业务。
三要取消妨碍人才自由流动的户籍、学历等限制,营造创业创新便利条件。为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成长留出空间,不得随意设卡。
四要盘活闲置厂房、物流设施等,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办公场所。发展创业孵化和营销、财务等第三方服务。
五要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双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通过打造信息、技术等共享平台和政府采购等方式,为创业创新加油添力。综合新华社中国政府网
现场
总理会上连发三问
两个月前,李克强总理在工商总局召开座谈会时向有关部门提出“硬任务”:“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年内务必实现。昨天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实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提升社会运行效率和信用。这相当于让法人和其他组织拥有了一个全国统一的“身份证号”,也是“一照一码”改革的最关键环节。
会议决定,实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在注册登记时一次性免费发放统一代码和登记证(照)。对已设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原则上在2017年底前完成代码和证(照)转换,旧证(照)在到期前继续有效。
李克强还在讨论中提出了三个关注的问题。
问题1 新代码是否经论证?
李克强首先向有关部门负责人发问:“社会信用代码的科学性,你们论证过吗?论证中是否有大的分歧?”
该负责人回答,目前确定的代码制度已经经过专家反复论证,原来工商、质检、税务的“三号”,都能纳入新的18位编码中。
讨论中,另一位有关部门负责人提出,参与国际金融交易的机构还需要一个国际通行的“全球法人机构识别编码”(LEI)。总理当即要求,对于确需保留的其他编码,新编制的社会信用代码要与之建立起“唯一的映射关系”。
问题2 改革何时彻底完成?
李克强关心的另一个问题,是改革推进的力度和速度。他指着手中的材料继续追问有关部门负责人:“材料中写‘个别领域有特殊困难的’,可以推迟实施改革。什么领域会有‘特殊困难’?”
该负责人解释,一些证(照)的有效期相对较长,如果迟迟不更换新版证(照),在一段时间内,原有“三证三号”仍会与新的“一照一码”并行。但保留“过渡”并不意味着拖延改革。改革实施后,即使没有更换新版证(照),在管理机构的数据库中,其所对应的唯一社会信用代码,也将立即形成并生效。
问题3 换证费用由谁承担?
“三证三号”变为“一照一码”,新版证(照)的成本谁来承担,也是李克强关心的问题。
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改革后,对新注册登记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将一次性免费发放统一代码和登记证(照),对已设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原则上在2017年年底前完成代码和证(照)转换,旧证(照)在到期前继续有效。
“那就是说,可以不换证?不发生新的费用?”李克强立刻问,“这个要对群众讲清楚,公告天下。这是便利老百姓的改革,一定要把好事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