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或铺开居住证制度 随迁子女获当地高考资格
对于公众较为关心的居住证制度和积分入户政策,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按照国务院法制办公布的《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只要在设区的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稳定就业、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就可以申领。意见稿明确居住证持有人可与户籍人口享有同等的包括免费接受义务教育、平等劳动就业等多项权利,并可逐步享受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等权利。随着居住年限的增加,公民还可以享受更多的基本公共服务。
目前,四川的户籍改革已经走在了全国前列,在城市落户的条件已经很低,许多地方已经是“零门槛”。2013年5月出台的《关于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改进户政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提出,将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
成都市已于2011年1月起在全市施行居住证制度,截至2014年7月底,成都已有251万人办理了居住证。乐山市于2013年9月1日也开始实行居住证制度,已有1.2万余人办理了居住证。
为了推进四川城镇化进程,为了确保成都市这种特大城市的人口、资源、环境的科学发展,省政府提出了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方案里面,对全省除去成都、乐山其余的20个市州的城镇落户,放低了门槛,只要拥有合法的居所、合法的稳定工作,就可以申请在其余20市州落户,但是同时,对成都提出了严格控制人口规模。但控制并非把门封死,对于在成都长期居住、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合法稳定的就业和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可以通过积分入户政策进入成都。
积分入户政策会考虑申请居住证的年限,持续在成都居住的年限,拥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工作等几个主要指标来设定科学分值。总的原则是总量控制、公开透明、有序办理、公平公正。我省将根据国务院关于《居住证管理办法》的正式办法出台之后,结合本省实际,梳理成都和乐山等地先行探索的经验,出台具体的实施意见,有望于今年在全省推开居住证制度。
华西都市报记者李天宇实习记者李智董兴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