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谈90后“过家家”:婚前甜蜜 婚后找茬散伙
很多80后还未来得及结婚,一些90后已经开始离婚了。
昨天,宁海法院公布了一组数据,2013年至今,宁海县人民法院办理的90后离婚案件就多达42件。即便是1990年出生的,到如今也就只有24岁。宁海法院法官针对90后离婚纠纷案件,进行了一番详细地分析。
案例一
感情大过天 婚后摩擦闹离婚
90年出生的小黄是宁海本地人。2005年,在校读书时,认识了比自己大2岁的学长何某。渐渐地两人互生了好感,3年后确立了恋爱关系。
小黄称因当初年轻,没考虑清楚就和何某同居了。2009年,小黄怀孕并生下了一个儿子。一年后,两人在民政局登记结婚。
但好景不长,小黄渐渐地发现何某经常酗酒、夜不归宿,多次劝说也未改善。后来,何某做生意失败,性格就变得越来越差,常常不顾家。
2013年7月,两人因琐事大吵了一架,之后便一直分居生活,儿子由小黄带着。今年年初,小黄向宁海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并要求孩子由自己抚养。
庭审过程中,何某称:“我和小黄在一起有8年多,在此之前我确实做得不好,现在我也知道错了。小黄说我不顾家,是因为我一直在外做生意,疏忽了。我不同意离婚,夫妻间偶尔争吵是有的,还是希望小黄能够给我一次机会。”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过自由恋爱,感情基础较好,婚后虽有摩擦争吵,但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故对小黄要求离婚的诉请,判决不予准许。
案例二
奉子成婚 感情不和终离婚
小沈,女,1991年出生,宁海人。2008年,17岁的小沈认识了26岁的葛某,两人很快就确立了恋爱关系。
2009年初,小沈意外怀孕了,眼见着肚子一天天变大,两家人便给小沈和葛某操办了婚礼,在村里摆了酒席并举行了结婚仪式。因当时小沈刚满18周岁,还未到法定婚龄,所以两人暂未登记。直到女儿已经2岁半,小沈和葛某才到民政局登记结婚。
但是今年年初,小沈却来到了宁海法院,要求与葛某离婚,并要求女儿由葛某抚养。小沈称,两人在一起没多久就匆忙结婚生育,夫妻感情薄弱。自从女儿生下来后,葛某对她更是漠不关心。两人常因琐事发生争吵,葛某有时甚至会大打出手,让她伤透了心,后来她就带着女儿住回了娘家,两人分居多时。
而葛某也同意离婚,但他说由于自己现在生病,无力照顾女儿,要求孩子由小沈抚养。最终,此案调解成功,双方自愿离婚,女儿由小沈抚养,葛某则每月支付300元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