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再次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18.03.2015  12:44
          日前,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名单公布,同济大学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这是我校继2011年获评“全国文明单位”后,再次获此殊荣。
          2012-2014年度,学校继续秉持“和谐校园建设为核心,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宗旨”的理念,围绕中心工作,同舟共济,追求卓越,扎实工作,锐意进取,不断取得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新进展、新成就。学校积极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注重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联动,让核心价值观入耳、入脑、入心,落细、落小、落实。着力增强师生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自信与自觉,积极开展“闻学堂”和“大学生戏曲艺术基地”等平台建设,加强国学经典教育。强化师德师风建设,优化学风教风,加强先进人物和事迹宣传。以《同济大学章程》建设为契机,积极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学校凝练“以可持续发展为导向”办学特色,注重可持续发展理念的践行和引领,持续开展节约型校园建设。学校坚持“与祖国同行,以科教济世”的情怀,勇担责任,主动对接国家和地方发展战略,不断拓展社会服务的形式和领域,积极为国家和地方社会建设发展做出贡献,促进学校文明建设水平的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