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表彰本市司法行政工作先进(标兵)集体和先进(标兵)个人

02.02.2016  16:16

 

2016年2月1日上午,市司法局召开本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会议。会上宣读了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表彰上海市司法行政工作先进(标兵)集体、先进(标兵)个人的决定》(沪人社奖〔2016〕3号),授予上海市监狱总医院等10个集体“上海市司法行政工作标兵集体”称号,授予上海市浦东新区司法局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办公室等190个集体“上海市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郑孝林等10名同志“上海市司法行政工作标兵个人”称号,授予郑明莘等290名同志“上海市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称号。48名先进(标兵)集体和先进(标兵)个人代表参加工作会议并上台领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