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区司法局举办区专职人民调解员培训班

30.05.2016  14:34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人民调解工作,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我局计划于5月中旬至6月中旬举办2016年度全区人民调解员轮训,培训班共分为四期,每期2天,全区各街镇、村居以及专业调委会的人民调解员预计将有400余人次参加培训。

 

第一期专职人民调解员培训班于5月19日在区卫生人才培训中心4号楼拉开序幕,邀请市司法局基层处处长商忠强、区劳动仲裁院陆晓晴、区人民法院王凌琼授课主讲。区人民调解协会理事长刘国庆作动员讲话,局基层科科长李金华主持培训,部分街镇人民调解专职干部、村居人民调解员近100人参加此次培训。

 

商忠强处长作了题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调解机制中的人民调解工作新发展”的专题讲座,为学员讲解了人民调解法的相关内容,阐述了人民调解工作的现状,分析了多元化解调解机制中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情况,他勉励各位基层人民调解工作者,要牢记使命,发挥潜能,善用方法,在自己的岗位上,把基层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好,把基层的和谐安定局面维护好。

 

刘国庆在动员讲话中对调解员积极投身人民调解事业,致力于化解社会矛盾和危机表示敬意。他强调,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是新的形势发展的需要,是适应人民调解工作发展的需要,是建设一支高素质人民调解队伍的需要。就对如何创新举措努力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他指出,要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要创造性地开展好人民调解工作。

 

培训班还采用分组讨论的形式,分别围绕“新形势下如何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主题开展讨论,各小组成员踊跃发言,充分交流了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及解决问题的办法,现场气氛活跃。

 

本次培训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启迪了大家的智慧,拓宽了大家的思路,统一了大家的思想,提高了大家的能力。通过培训交流,各学员对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有了更全面的了解,对自身岗位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对人民调解工作积极性有了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