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一带一路”跨电成妙方?
随着我国跨境电商规模的扩大和实力的增强,欧美等经济体对我国跨境电商出口的限制逐渐增多。建议国内相关部门引导企业在欧美市场合规经营、加强风险应对的同时,帮助企业降低对欧美市场的依存度,而拓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成为我国跨境电商企业应对欧美政策风险的最佳选择。
中国跨境电商出口面临欧美政策风险
去年欧盟及美国的跨境电商进出口总额在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总额中占比为32%,因此,欧美跨境电商政策直接影响我国跨境电商的发展。数据显示,2011年,我国跨境电商交易额为1.6万亿元;2012年,跨境电商交易额为2万亿元;2016年,跨境电商交易额则升至6.5万亿元。随着跨境电商规模的扩大和实力的增强,欧美等经济体对我国跨境电商出口的限制逐渐增多。
当前,我国跨境电商出口面临两大政策风险:
一是跨境电商税收政策“有变”。欧洲的增值税(VAT)是我国跨境电商出口企业所面临的最大困扰。去年以来,英国加强了对跨境电商卖家的VAT监管,9月又出台VAT法规,要求卖家对从英国发货销售给欧洲买家的货物缴纳增值税,此举直接打击在英国设立海外仓转口至欧盟其他国家的中国卖家。去年12月,欧盟委员会公布了针对跨境电商的VAT规范化新法案,拟定取消欧盟之外的卖家享有的进口免税额度。再比如,澳大利亚《2017财政法修正案(低值产品的商品及服务税)》已被提交至澳议会审议。该法案要求对所有境外出口到澳大利亚的1000澳元以下的商品都征收10%的商品和服务税。预计未来我国主要跨境电商出口市场都会对其跨境电商进口采取限制措施,一旦形成连锁效应,将冲击我国跨境电商出口。
二是知识产权和产品质量标准壁垒增高。去年2月,美国消费品安全协会发布通告称,平衡车须符合UL2272平衡车电路系统认证在内的安全标准,否则将禁止该类产品进口。此前,亚马逊曾以产品涉嫌专利侵权与质量问题为由,强行下架中企在亚马逊上出售的电动平衡车。平衡车事件让中国部分跨电出口企业遭受巨大损失。再比如,去年初,3000多位中国卖家被美国婚纱礼服产业协会(ABPIA)告上法庭。12月中旬,600余家中国婚纱卖家再次被ABPIA“警告”,起因皆是中国卖家侵犯了知识产权,如直接引用海外品牌图片等。两事件折射出我国跨境电商出口产品缺乏知识产权和标准认证,以及中国卖家的知识产权观念淡薄这一尴尬现实。
此外,特朗普新政及英国“脱欧”后的系列政策、汇率的变动、欧美的贸易保护等都是我国跨境电商出口需应对的风险。3月28日,美众议院投票通过废除《互联网隐私保护规则》,对跨境电商将产生直接影响。建议国内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及早研拟对策:一方面要引导企业在欧美市场合规经营,加强风险应对;另一方面要引导企业加快实现跨境电商出口市场的多元化发展,降低中企对欧美市场的依存度,而拓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成为我国跨境电商企业的最佳应对策略。
直面三大问题
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发展跨境电商潜力巨大,但需直面三大问题:
首先,网络基础设施差异明显。经济水平、基础设施、网络覆盖率是发展跨境电商的先决条件。在沿线国家中,中东欧国家网络基础设施较好,中亚、中东地区基础设施处于中等水平,南亚、东南亚和非洲国家基础设施薄弱。去年,中东欧国家的网络覆盖率皆超过60%,柬埔寨、阿富汗、坦桑尼亚、缅甸等国的网络覆盖率则低于10%。基础设施差异决定了各国电子商务发展程度不尽相同,与沿线国家发展跨境电商需采取差异化策略。
其次,电商市场整体成熟度较低。
沿线国家电商市场整体成熟度较低,平台交易模式集中于B2C和C2C,网民主要从国外网站了解讯息,通过亚马逊、ebay、阿里速卖通等网站购物。支付是制约跨境电商发展的最大因素。如中亚地区存在信用卡使用限制,只能采取货到付款的支付方式。物流配送也是发展跨境电商的普遍短板。网购商品主要通过邮政包裹寄送,尚未建立起与跨境电商匹配的配送体系。
最后,不确定性风险较多。在沿线国家发展跨境电商存在地缘政治、法律等风险,以及金融监管、隐私安全、物流通关等问题。跨境电商的小规模、积压资金少等特点,可最大限度降低风险、减少损失。
以点带面构建“一带一路”跨电大市场
加强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国别研究和风险预警,对不同国家采取不同措施;选择重点国家优先突破,建立跨境电商合作示范,通过示范效应,引领与其他国家跨境电商的发展;从基础做起,逐步打造法规协同、平台连通、物流畅通的“一带一路”跨境电商共同市场。
打造“一带一路”跨境电子商务合作试验区。一方面,选择与我国经贸往来密切、电商发展基础较好的国家如俄罗斯等国优先建立跨境电子商务合作试验区,并建立绿色通关、电子单证传输、货物运输、外汇结算等跨境电商绿色通道;另一方面,支持有能力的平台企业在沿线国家建设合作区。如阿里巴巴在马来西亚的eWTP“数字自由贸易区”等。
建设“一带一路”跨境电商物流仓储服务通道。一是发展丝绸之路信息港,推动光缆、海缆等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支持企业在跨境产业园及合作区建立统一范式和标准、功能多元化的跨境电子商务海外仓。三是鼓励大型平台企业和物流企业与中欧班列联合开展跨境电商,利用大数据信息平台,整合班列资源。
主导建立“一带一路”跨境电商规则和标准。以建立规则和标准应对风险,逐步推动建立数据流动、网络安全、信用体系、知识产权、市场准入、风险防控、交易纠纷处理等标准。可优先推动共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跨境电商信用体系,包括信用查询、资质认证、信用担保等。
搭建“一带一路”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依据与不同国家的合作重点,设计特色化跨境电商发展模式。如与中亚国家的能源和农业合作,可共同建立资源能源交易平台、农产品交易平台、大宗商品交易平台等。帮助经济发展水平和信息化水平不高的国家建立跨境电商平台和网络,鼓励中企在这些平台营销。
作者:张莉,商务部研究院电子商务研究所副所长 来源:国际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