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开双眼皮效果不佳跳楼 无证行医者被判刑

07.09.2015  22:35

  无证行医者周某未取得任何资质在小区内开起了美容店,专为爱美女子开展整形手术。女青年小霞请周某做了个双眼皮手术,因感觉整形效果不佳产生轻生念头最终跳楼自杀身亡。因涉嫌犯非法行医罪,周某近日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9000元。

  中年女子周某1999年来沪经营美容生意。2012年5月开始,她在既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又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就在某小区内开设了一家美容理发店,还提供上门服务为客户进行双眼皮、鼻梁、下巴等面部整形手术。2013年8月,周某的非法医疗美容行为遭到行政处罚,仍未收手。

  今年2月23日,周某应客户小霞的要求,到小霞位于郊区的暂住地为其开展双眼皮整形手术,收费1000元。术后小霞对整形效果不满意,遂到周某的美容店里咨询,被告知“一年愈合期过后就会好了”。回到暂住地后,小霞再未与周某联系,只是始终对这次手术效果耿耿于怀。她在给男友的短信中称双眼皮手术失败,并流露出自杀的念头。

  5月22日晚,小霞与同事打了一通电话,感叹“双眼皮手术做得不好,难看,不想活了”,随后在家中割腕,索性被及时赶来的好友救下。5月23日早上,悲剧发生:小霞从住处跳楼自杀身亡,留下一封手写的遗书,称:“挺不过去了……看医生也看不好……好难受……先走了。

  浦东检察院认为,小霞死亡属于多因一果,心理障碍导致的自杀是主要原因,周某无资质开展双眼皮整形手术是引发其自杀的诱因,周某的行为与小霞死亡之间具有一定的间接因果关系。检察院指控,周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非法行医,造成他人自杀的后果,属于“情节严重”,应以非法行医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审理后认定罪名,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罚金9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