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 金山区院督促乡镇基层完善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29.07.2014  16:14

      近日,金山区检察院向该区张堰镇集体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完善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去年以来,金山区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发现,该镇在经营管理集体资产,特别是签订、履行合同中存在若干问题,经调研,决定向张堰镇集体资产监督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督促完善集体资产管理制度、产权制度等,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在检察建议中,金山区院要求相关部门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推进重大合同律师或法律工作者参与机制,避免因法律知识欠缺而遭受法律风险。同时建议规范合同管理,配备专员审查合同合法性,建立合同台帐,检查督促合同的履行工作,防范合同流于形式和集体资产流失。

      据了解,金山区院近期主动对乡镇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机制提供专业法律支援,已召开相关座谈会4次,确保集体资产得到严格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