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少年庭的法官顾薛磊

01.06.2015  11:23

图片说明:顾薛磊回访当事人,鼓励孩子的进步。

  1997年,从华东政法学院毕业的顾薛磊,进入长宁区法院。先后在经济庭、少年庭、民庭工作。2007年,顾薛磊主动请缨,在被称为“小儿科”的少年庭,一干就是8年。在少年庭,除了日常审理案件,顾薛磊还有大量工作需要花在前期调研、回访当事人,甚至在判决后,为孩子们争取各种权益上。

  在这些年被很多孩子、媒体称为“法官爸爸”时,他的内心又有怎样的波澜?

   改变法官严肃印象

  记者:你最初为何想到要做一名法官,父母支持吗?

  顾薛磊:我父母都是航天方面的专家,他们希望我学计算机。可高三那年,我看到了当时华东政法学院的招生广告:“你愿意做法律王国中的国王吗?”这句话一下击中了我。于是,背着父母,自己偷偷填报了华东政法学院。大学期间去法院实习,发现很多当事人第一次进法院都比较紧张,而败诉后容易对法院产生误会,就萌生出一个念头:希望自己能缩小与当事人之间的距离,从而减少人们对法官的畏惧感。

  记者:在少年庭工作,更需要有这方面的体现吧。

  顾薛磊:是的,这是少年庭的工作对象决定的。我一般见到孩子都笑眯眯,见到孩子外婆辈的,就叫声“阿姨”。我是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并专门研究过儿童心理学,希望努力做到与孩子平等对话。休庭时和他们聊天,以消除他们的紧张;通过前期沟通听取意见,避免在法庭上问孩子“准备跟随父亲还是母亲”这样让他们产生二次伤害的问题。我很高兴,很多当事人都说,我改变了他们对法官的印象。

   用爱抚平心灵创伤

  记者:你现在经手的案件中,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少了,很多是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民事案件。

  顾薛磊:1984年,长宁区法院成立全国第一个少年法庭时,青少年犯罪是社会治安中的一个突出问题。但到了2008年,未成年人犯罪开始呈下降趋势,与此同时,涉及未成年人抚养、抚育、监护、探视等的民事案件却比以前增长了32%。现在,我经手的案件四分之三都是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民事案件。

  记者:8年来,你回访的孩子有四五百人,为他们付出了极大的爱心。

  顾薛磊:我们发现一个规律:有些孩子,几年前是民事案件中涉及权益保护的未成年人,长大后成了刑事案件中的嫌疑犯。遇到这种事情,我们总是特别难过。法律可以保护孩子的权益,却不能弥补心灵的创伤。只有长久的关怀和爱,才能让他们健康成长。

   更愿做奔跑的阿甘

  记者:你觉得做一名少年庭法官,最重要的是什么?

  顾薛磊:一定是审判的业务能力。这些年,我审结的各类涉少案件1000余件,无一发回改判,成为上海法官示范庭审;我撰写的《谢某某诉上海市动物园饲养动物致人损害案》曾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我审理的一起抚养纠纷案件,曾入选最高人民法院保护未成年人百佳典型案例等。法官需要走专业化、职业化的道路,而不是“里弄”式的调解员,仅靠法官个人的爱心也只能解决一两件事情。

  记者:你被称为“法官爸爸”,自己怎样看待?

  顾薛磊:有人在微博上留言,说我做这么多庭外工作,是“不务正业”。我想说,“法官爸爸”其实不应是一种常态,而是由这个时期少年庭法官的特殊性决定的。首先是司法体制、法律环境尚不完善,百姓的法制意识还不强,需要每一位法律工作者多尽一份力;其次是全社会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机制不完善,法官若能通过个人力量,弥补一些不足,则善莫大焉。或许经过我们这一代人的努力,下一代少年庭法官可以更集中精力做好庭审工作。

  记者:你说过,自己曾经以“阿Q”自居,现在更愿意做“阿甘”。

  顾薛磊:我曾遇到很多人的不理解,经常采用阿Q的精神胜利法。现在的我,更愿意做一个传递正能量的阿甘,在前面奔跑时,蓦然回首,发现后面有很多人默默追随,给予我力量。我很高兴地看到,有越来越多的社工和妇联干部担任社会观护员,为法官作出符合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判决提供客观依据;有越来越多的爱心人士提供帮助和支持。我也希望,有越来越多的职能部门参与进来,建立联动机制,一起打通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