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举办全区专职人民调解员培训

20.11.2015  16:11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专职人民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11月13日下午,宝山区人民法院、宝山区司法局联合举办全区专职人民调解员培训。全区近400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及各司法所相关同志参加培训。区法院副院长王启扬、区司法局副局长(主持工作)曹骏出席培训并讲话。

培训邀请区法院速裁庭副庭长侯利兵法官、民一庭审判长李乾法官以“人民调解与司法确认的程序性衔接”及“传统民事案件的新发展”为培训课题,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大背景出发,围绕人民调解的范围,司法确认的程序,社会变革背景下民事案件新因素及调解技巧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向专职人调解员传授了工作经验。

区司法局副局长(主持工作)曹骏在动员讲话中指出,在人民调解法颁布实施5周年之际举办全区专职人民调解员培训,对进一步加强我区人民调解工作和深入推进法治宝山、平安宝山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要通过经常性培训,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更好地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王启扬副院长在讲话中强调,法院要加强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的业务指导,通过多种指导形式,指导人民调解员做到坚持依法调解,及时有效做好民间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切实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效率与调解准确性、成功率。要进一步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对人民调解的指导工作。

此次全区专职人民调解员培训有三个特点:一是组织周密,区法院、区司法局对培训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对培训场地、参加人员等作了详尽安排,精心选定培训内容与培训讲师,保证了培训工作有序进行。二是形式创新,首次采取了全区规模集中培训的形式,由拥有丰富审判实务与调解经验的法官现场授课,力求培训工作覆盖面广、影响力大。三是效果明显,此次培训定位明确,针对性强且具有一定前瞻性,充分调动了专职人民调解员参与培训的积极性、主动性与自觉性,有效提升了培训的质量。专职人民调解员普遍反映此次培训安排紧凑、富有实效,纷纷表示要结合工作实际,做到“真学、真会、真有用”,为建设现代化滨江新区贡献更大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