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区司法局与区总工会共同商讨设立“松江区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区总工会工作站”

02.07.2016  04:20

 

6月7日下午,区总工会副主席孙禄君、区人民调解协会会长刘国庆、司法局副局长施伟康等召开座谈会,就设立“松江区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区总工会工作站”开展交流讨论。经研究形成了一致意见,总工会工作站的机构性质作为区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下属工作机构,接受区司法局、区总工会工作管理和区人民法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指导;调解员由区总工会在退休法官、律师等法律工作者或者有威望的具备从事人民调解工作资格的社会人士中聘任。总工会工作站的设立有利于依法及时处理劳动争议纠纷,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处理劳动争议中的重要作用,为职工的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障。